我国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2016-01-23李璐玲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制度
李璐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70)
我国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李璐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70)
“境内关外”作为世界范围内自由贸易园区海关监管的基本原则,其内涵是:对进出境(区)的货物进行分线(国境线、关境线)监管,实行“一线(国境线)放开,二线(关境线)管住,区内自由”。目前,我国在这三个要点上的实践均存在一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当着重从如下三方面入手:一是以深化“区港一体”为主要抓手实现真正的“一线放开”。二是以货物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为核心灵活控制“二线管住”。三是“报核制”取代“实地监管”进一步扩大“区内自由”,简化备案制以保证真正自由。同时,注意完善、建立和实施包括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在内的具体海关监管制度,以此更好地落实分线管理模式。
综合保税区;境内关外;海关监管
海关监管是我国综合保税区监管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是由海关在我国综合保税区监管及运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关监管成败事关国家在综合保税区贸易和税收政策的实现及效果。代表我国特殊监管区发展最高水平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将贸易便利列为其四大目标之一,而贸易便利化的核心便是海关与跨境制度问题。[1]而在我国大量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清晰认识海关监管问题并不断完善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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