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新年之梦
2016-01-21谢其章
出版人 2016年1期
谢其章


我们常说的“爆竹声中一岁除”,实际上是指农历的除夕,而今天我们常说的“新年伊始”的“新年”,是公历意义的“新年”,距今不过百余年。民国初年,孙中山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规定正月初一为春节,而以西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所以我们看到的清末刊物,是见不到“新年特大号”这样的字眼的,就算是上世纪20年代刊物上也鲜有标“新年特大号”的,因为人们还是习惯于使用旧历记时。到了30年代,期刊杂志勃兴,公历已深入人心,“新年特大号”也流行起来。作为一种新式的文化现象,“新年特大号”不单单是为了应景,也不纯粹为了促销,总有一些特殊的寄托在里面。
最著名的“新年特大号”来自中国最老牌的刊物之一《东方杂志》(1904年创刊)。1932年10月这期的《东方杂志》刊出了征文启事,征文的题目是“新年的梦想”,胡愈之在启事里高声呐喊:
在这昏黑的年头,莫说东北三千万人民,在帝国主义的枪刺下活受罪,便是我们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也都沦陷在苦海之中。沉闷的空气窒塞住每一个人,在家只是皱眉叹气挨磨自己的生命。先生,你也应该有同样的感觉吧?但是我们真的没有出路了吗?我们绝不作如此想。固然!我们对现局不愉快,我们却还有将来,我们诅咒今日,却还有明日。假如白天的现实生活是紧张而闷气的,在这漫长的冬夜里我们至少还可以做一二个甜蜜的舒适的梦。梦是我们所有的神圣权利啊!
胡愈之鼓动人们在1933年的新年做一回好梦,他设计两个梦请读者回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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