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基层教师的促进作用
2016-01-19王国芳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5年10期
王国芳
2011年年底,人社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由各省(区)遴选2~3个地级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于2012年年初在大理州、玉溪市、临沧市三个地区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中,云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首次产生了正高级教师,从职称级别的角度相当于教授;全省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首次产生了副高级教师,而原来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仅只到中职。
近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云南广大教师对改革的全面实施充满期待。本期我们邀请了三位教育工作者参与讨论,就如何落实好这项重大利好政策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当前,教师职称的高低,不仅是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同,也直接决定了教师收入的多寡,教师要有更高的收入,就必须晋级职称。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改革,不仅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评价机制的需要,而且是加快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成长环境,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推动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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