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一个人只有一个脑袋”
2016-01-19王兵
湘潮 2015年12期
关键词:法律
王兵
谢觉哉先后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最高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仅是秉公执法的好法官,而且是人民司法制度的重要奠基人,为法治建设留下了许多历久弥新的思想观点和实践经验。
“必须立法建规,昭示天下”
谢觉哉最初接触法律,是年轻时帮助家乡的穷人打官司,并由此认识到法律规章的重要性。从1927年担任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委员开始,他就与人民司法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党的法制事业的开拓者。
在中央苏区,谢觉哉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长、最高法院主席等职,把立法工作和审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1933年11月,他到瑞金县检查政府工作,发现了严重的贪腐问题。他在县苏维埃常委会上怒斥杨世珠、兰文勋等人:“你们称得上是共产党员、苏维埃干部吗?当前战争够残酷的了,大家都在千方百计节省每一个铜板、每一斤口粮支援前线,想不到瑞金县竟有用群众血汗养肥的贪官污吏!”结束检查后,谢觉哉立即向毛泽东汇报情况,并郑重建议:“必须立法建规,昭示天下,以便广大群众监督”,从根本上铲除丑恶。毛泽东立刻表示支持:“好,你谢胡子敢于开刀,我毛泽东决不手软!”
为了制定符合苏区实际的法律法规,谢觉哉深入根据地各区域调查研究,对那些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整理,吸收到法制工作中来。谢觉哉在赣东北读到方志敏起草的文件,表示这些“都是用农民易懂的字句,写出人们的情绪和切实可行的办法,以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指出奋斗的光明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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