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政治制度没有普及?
2016-01-18李翔
第一财经 2016年1期
李翔
何谓制度?福山说:“制度是‘稳定、受尊重和不断重复的行为模式,经久不衰,超越个别领袖的任期。它们在本质上是长期规则,用来塑造、限制和调整人类的行为。”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由三大制度组成:国家、法治和负责制—负责制,是指政府关心社会整体的利益,而非狭隘的自身利益。最终形成的这个现代国家,它是“非人格化的”,因而不可能像路易十四所谓的“朕即国家”。在这个非人格化的国家中,“公民与统治者的关系所依赖的不是个人关联,而是公民身份。国家的行政官员不是统治者的亲友,行政职位的招聘完全基于客观标准,如功绩和知识。”
我们今天看到的不同国家不同制度的现状,基本就由于这三种基本制度的强弱搭配或出现时间先后导致的。比如,福山说:“卡扎菲后的利比亚的症结是基本制度的缺乏,只要它不建立起拥有垄断武力的合法中央权威,就没有公民安全或个人发展的条件可言。”德国之所以在20世纪引发两场世界大战,成为众矢之的,原因之一至少是,“德国在早期就发展出强大的国家和法治”,负责制政府却姗姗来迟。中国和类中国制度圈内的国家,“从未有过正式法治,但自秦朝以来,一直有官僚体系。它根据书面规则行事,建立对政府行为的稳定期望。”
法治,即规则对“社会中最强大的政治参与者也具有约束力”,“有宗教上的渊源”。法治和国家先后出现在人类政治制度中,“民主负责制”此后才姗姗来迟。它由两次革命造就,分别是英国的光荣革命和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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