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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遗产活化视野的大遗址区文化资源价值提升研究
——以陕西汉长安城遗址为例

2016-01-17

关键词:长安城遗产活化

苏 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5)

大遗址是指我国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陆续形成的包含中华民族政治、宗教、军事、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的以城址、聚落、宫室、陵寝等为载体的历史文化遗产,普遍具有体量巨大、价值突出、影响深远的特点。大遗址区拥有数量丰富的有形及无形文化资源,从城址、地基、古建筑,到风俗习惯、文化思想,不一而足。这些与大遗址相关的有形及无形的文化资源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被认为是我国文化资源的精髓部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遵循“限制型”保护为中心的传统保护模式,以防止大遗址及相关文化资源受到损害为目的,严格限制经济社会生活对于大遗址可能造成的影响。但近年来逐渐发现,受这种“限制型”保护理念的影响,大遗址被当作“架上古董”进行“冷冻式”保护,却忽视了如何促使大遗址及相关文化资源本身所蕴含的情感、文化、历史、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价值的发挥,大大限制了大遗址服务社会的空间与能力。实际上,大遗址的保护工作不仅仅是将遗址保护起来,更重要的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诠释和重新创造文化意义,发挥其独特的精神文化价值。因此,要积极探索大遗址保护理念的创新,变传统“限制型”保护为“活化” 保护,真正实现“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一、从“限制型保护”到“活化”保护

1.遗产“限制型保护”

建国以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遗产保护制度,其中大遗址被视为不可移动的文物,其所有权归国家,并划定保护范围加以保护。1982年出台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就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区域所禁止或限制的社会生产活动类型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因此在这种保护制度下,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包括大遗址在内的文物现状免受侵害,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是行政监管及处罚,其本质上是一种静态的保护模式。除限制型保护的提法外,还存在所谓博物馆式保护、冻结式保护等相关的提法,均是用来指代这种通过限制各种侵害行为的发生而意图保存文物资源原状的保护措施。

2.遗产“活化”保护的内涵

遗产“活化”最先是由台湾学者在探索保护遗产与妥善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中提出的,“活化”保护是相对于以往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而言的,从字面意义上来讲,“活化”保护是指让遗产保持一种活的状态,富有生命力,能够融入社会而不是与社会隔离开来。单霁翔(2008)[1]认为,让遗产保持活的状态是指该遗产不仅“具有遗产的属性,是历史与文化的见证,而且仍然具有原始的使用功能,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在持续发挥作用”;王新荣(2012)[2]认为,通过遗产“活化”,可以让古迹“枯木逢春”,使其在功能上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有效平衡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刘涛、钱钰(2014)[3]指出,文化遗产的活化是从不同的视角对于文化遗产进行诠释、解读,促进遗产所蕴含的文化价值的充分发挥,借以将文化保护融入现实社会生活等等。

综合以上分析,本研究认为,对于大遗址区文化资源来讲,“活化”是一种区别于以往静态保护的新的理念,是通过挖掘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价值,延续其在现代社会的功能,从而使其保持具有生命力的状态。其目的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对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3.遗产“活化”保护的策略

从现有研究来看,有关文化遗产资源“活化”方式及策略的研究涉及到历史建筑、古村落、运河、工业遗产等多种不同类型,研究注重结合实际案例来探讨具体的“活化”策略:香港从 2008年起陆续推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在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以创新的方式深挖其历史文化内涵,促进遗产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喻学才(2010)[4]总结了通过旅游开发进行遗产活化的常见方法;张环宙(2010)[5]279-310提出应在原真、完整的保护运河遗产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恢复缺失的历史断面、活化传统文化、再现运河辉煌等方式来促进运河遗产资源的活化;马晓、周学鹰(2013)[6]提出了如何通过恢复古村落的传统建筑及保留文化传统等方式来促进古村落的活化;齐一聪、马卉、马冰洋(2014)[7]进行了工业遗产价值认定及活化途径的研究,指出应在加强对于地域工业遗产原真性保护的前提下,采取适宜的工业遗产再利用方式,将工业遗产积极融入到城市系统中,以重新获得生命力;戴林琳(2016)[8]以京郊地区三家店村为例,研究了传统村落的遗产活化问题,指出活化有别于传统的静态保护,应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对于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进行适度开发和利用,从而让传统村落空间恢复经济活力等等。

综合以上分析,本研究认为,对于大遗址区文化资源来讲,遗产“活化”的保护策略应在正确认知、充分评价遗产资源价值的基础上,结合遗产资源本身的特征,有针对性地设计面向不同对象的“活化”策略。

二、汉长安城遗址及其文化资源概况

汉长安城遗址是中国统一帝国时期早期西汉帝国的都城遗址(公元前3世纪~公元1世纪),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市区西北郊,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8°49′08″~108°54′51″、北纬 34°15′52″~34°21′36″之间(图1)。汉长安城遗址作为西汉王朝的都城使用了204年,并被新莽、东汉、西晋末、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初沿用作为建都之地,隋建大兴城逐渐遭到废弃。汉长安城遗址于 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内的未央宫遗址于 2014年作为丝绸之路线性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方面,长期以来一直延用传统的文物保护模式,基本上是通过限制农民对土地的利用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来实现的,遗址区文物管理经费也是单纯依靠政府极为有限的行政事业拨款来维持的。这种模式不但遏止了农民收入的提高,也限制了文物保护自身的财源,进而影响到当地经济的发展。

汉长安城遗址作为我国古代都城遗址的典型代表,其蕴含的文化遗产资源类型丰富,既包括物质类的一系列宫殿、墙垣、道路、沟渠、民居聚落、手工业遗址等,也包括与汉长安城所处时代相关的文学、艺术、民俗、宗教等非物质类文化资源。这些文化资源相互关联,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两千多年前西汉帝国的文明发展程度及社会经济特征。

图1 汉长安城遗址区区位图

三、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的价值及其特征

1.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的价值

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包含着大量的历史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时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具有突出价值。

(1)历史价值:汉长安城是我国古代第一个建制完整的统一帝国都城,具有我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礼制建筑群,是汉民族文化形成过程的中心,是古代东方文明的重要标志。

(2)艺术价值:汉长安城遗址在建筑设计思想、空间构成、建筑造型、建筑装饰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体现了我国古代城市建筑设计的杰出智慧。

(3)科学价值:汉长安城是我国古代都城规划建设的杰出典范,其选址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防御系统坚固,功能齐备,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都城设计与建设的科学性与艺术性。

(4)文化价值:汉长安城遗址能够反映西汉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与审美追求,能为当代人提供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汉长安城遗址同时为延续至今的华夏文明、为古代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冲突提供了独特的见证,为以帝国为中心的人类文明中心的兴衰提供了独特的见证。

(5)功能价值:汉长安城遗址是西安市区最大的绿地,兼具生态调节、休闲观光的功能,同时还能有效改善西安城市空间结构的布局;汉长安城遗址同时也是西安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的重要基础。

2.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的价值特征

(1)真实性: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真实可靠,这也是这些文化资源之所以具有价值的最基本的前提。无论是物质方面有关汉长安城文物古迹的材料、工艺、设计、环境,还是涉及非物质方面有关汉代文化特征、社会、文化传统等方面,均具有信息真实确凿、准确有效的特征。

(2)突出性:汉长安城遗址是我国历史辉煌时期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具有核心地位的重大历史文化遗产,在我国历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其相关的文化资源由于具有典型性及稀缺性,从而使其所包含的价值更加突出。

(3)内隐性:作为土质遗址的典型代表,汉长安城遗址残存的城墙、夯土台基、宫殿基址等可观赏性、可读性非常差,普通公众很难直观地感受和了解这一遗址所蕴含的价值。因此,有必要在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活化的方式来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价值的提升。

四、基于遗产活化的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价值提升策略

本研究多次深入汉长安城遗址区展开实地调研,以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9—2025)为指导,在融合遗产活化理论与文化复兴理论的基础上,设计出系统性的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价值提升策略。

1.本体保护

对于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进行“活化”及价值提升,要以对遗址本体的保护为基础和前提。严格避免通过人造景点或“假古董”等方式,来冲淡遗址所包含的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在本体保护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现场展示、标识展示等方式,对汉长安城的部分城址、道路、建筑等加以展示,从而增强公众对汉长安城遗址区历史信息真实感和现场感的体验。

2.功能延伸

“活化”实质是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大遗址区各种物质及非物质遗产所包含的文化内容及价值的发挥,促进公众对于其价值的理解与尊重。《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中明确指出,对于文物古迹应“鼓励和延续其使用方式”;“可以根据文物古迹的价值和自身特点来赋予文物古迹新的当代功能”。因此可以在保护汉长安城遗址的前提下,赋予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新的当代功能,使之更符合当代社会的需求。促进其文化、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功能的延伸,将汉长安城遗址变成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3.产业创新

产业创新是依托遗址区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逐步形成围绕大遗址的文化产业的集群,从而可以有效提升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当代价值。以湖北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为例,该旅游区依托湖北楚纪南大遗址区,通过创意开发实现了生态、休闲、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重点策划了包括“纪南追忆、章华盛世、凤凰锦绣、楚史长河、长湖帆影、郢城怀古、楚辞文苑、云梦仙境、文化硅谷”在内的九大文化旅游组团,逐步形成了楚文化展示与体验的经济综合体。汉长安城遗址区也可以利用现代文化创意技术,充分提升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的当代价值,积极发展相关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生态农业、文化创意、影视民俗等相关产业,逐步形成汉文化展示与体验的集群。

4.环境营造

周边环境是与大遗址不可分割的、共同形成大遗址文化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根据《西安宣言》,汉长安城大遗址区周边环境包括紧靠大遗址以及往外延伸的部分,以及依托大遗址所形成的具有独特历史文化氛围的历史空间等部分。以意大利的罗马古城为例,罗马古城内拥有大量不同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神庙、宫殿、斗兽场等历史古迹。为了完整地保护罗马古城的历史风貌,罗马城市规划采取避开古城另建新城的做法,同时新城建设也延续了古罗马建筑文化,从而实现了遗址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汉长安城周边环境进行整饬、治理以及历史文化氛围的营造,创立具有特色文化氛围的历史空间,让公众在此能够真切地感受汉长安城历史文化。

5.文化复兴

对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活化,还要注重与大遗址相关的文化传统、文化精神,以及能够反映古代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这些无形文化资源的活化与复兴,这些是构成大遗址区文化资源价值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以色列马萨达遗址位列世界遗产名录,该遗址是犹太民族“宁为自由而生,不为奴隶而死”的民族精神的象征。为了让参观者更好地领略遗址的精神文化价值,以色列综合运用复原模型、影像资料、现代视听技术等将参观者带回到远古的战争场景,在营造的历史氛围中让参观者细细体会马萨达城堡所代表的犹太民族精神。汉长安城遗址也要广泛借助于文化研究、文化传播、文化创意等现代方式与手段,将这些无形文化资源所包含的文化精神和文化传统进行延续和发扬,促进其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发展,并保持活力。

五、结 论

随着对大遗址区文化资源价值及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逐步认识到,合理、谨慎的利用是促进大遗址区文化资源可持续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遗产“活化” 是遗产利用的一种新方式,是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通过遗产“活化”,可以有效地改善传统的保护方式不注重遗产内在价值发挥等弊端,能够让大遗址区文化资源在功能上更符合当代社会的需求,将其转变为城市发展的积极力量。研究同时结合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的“活化”与价值提升的案例,在充分认识到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所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文化、功能价值的基础上,设计出了本体保护、功能延伸、产业创新、环境营造、文化复兴五位一体的价值提升策略。这些策略的提出,将有利于我们正确看待汉长安城遗址区文化资源的价值,有效协调大遗址区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

[1] 单霁翔.“活态遗产”:大运河保护创新论[J]. 中国名城,2008(2):4-6.

[2] 王新荣. 古迹“活化”,让静态文化遗产“枯木逢春”[N].中国艺术报,2012-06-29(01).

[3] 刘涛,钱钰. 影视传播与“活化”文化遗产——以社会题材电影为例[J]. 传媒,2015(9):75-77.

[4] 喻学才. 遗产活化论[J]. 旅游学刊,2010(4):6-7.

[5] 张环宙. 河兮,斯水——基于杭州案例群的大运河遗产价值分析和旅游规划研究[M]. 北京:中华书局,2010.

[6] 马晓,周学鹰. 兼收并蓄、融贯中西——活化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翁丁村大寨与白川村荻町[J]. 建筑与文化,2013(12):138-143.

[7] 齐一聪,马卉,马冰洋. 基于价值认定的工业遗产分类及活化途径研究——以银川及其北部地区为例[J]. 工业建筑,2015(2):1-10.

[8] 戴林琳,郑超群. 传统村落地缘文化特征及其遗产活化——以京郊地区三家店村为例[J]. 中外建筑,2016(3):55-56.

[9] 西安市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2009—2025) [S]. 西安市文物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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