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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的有效监管比单纯禁用更重要

2016-01-16杨理健

今日农药 2015年12期

杨理健

农药产品的毒性级别按照产品的急性毒性分级,经口半数致死量(mg/kg)小于或等于5为剧毒,大于5~50为高毒。农药有毒性和毒力之分,毒性是农药对人和牲畜的毒性作用的程度,而毒力是指农药对病、虫、草等的杀伤力。

剧毒、高毒农药使用不当,对人畜和环境有较大危害性。我国对高毒农药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目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不到3%。应该说,我们现在使用的农药是比较安全的。

从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已先后淘汰了六六六、滴滴涕、甲胺磷等33种剧毒、高毒类农药,现在登记使用的剧毒、高毒类农药(以原药毒性分类)只有22种,而在生产中广泛使用的是低毒、低残留农药。按照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要求“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因此,农业部拟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分期分批地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我国高毒农药全面退市的时间可能是到2020年底,除了农业生产等必须保留的高毒农药品种外,淘汰禁用其他高毒农药。

高风险农药是指对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存在着较高风险的农药,主要包括经常发生药害的、易发生人畜中毒的、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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