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2016-01-16
今日农药 2015年12期
关键词:生产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一)加快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完善。研究制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道路交通责任制规定和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
(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省质监局、省安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强制性地方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科学建立和优化工作程序,尽可能缩短相关标准制定期限。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急需标准,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加快完成制修订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三)及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以及产业结构深层次问题,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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