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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在村庄选举中的影响效力研究——基于甘肃省15个村庄的调查

2016-01-13韩国明,张恒铭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韩国明张恒铭

[摘要]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农村组织,除了在经济领域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乡村政治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我国各地正在分批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基于甘肃省15个村庄村委会选举的调研数据,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结合层次分析法,测度农民合作社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影响效力,利用对比差距法与其他群体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农民合作社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效力高于宗族势力,而“农民合作社+宗族”群体的加成效应使其影响效力更强,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影响村庄选举和乡村治理的重要新兴力量。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村委会选举; 影响效力;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收稿日期]2014-06-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

[作者简介]韩国明,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邮编:730000;

张恒铭,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农民合作社是我国现阶段大力推行的改善农业生产和经营状况的重要模式,是一种以提高农民收益为主要宗旨的经济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在经历了艰难的起步阶段之后,如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根据农业部公布的信息,到2013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98.24万家,同比增长42.6%,实际入社农户7412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28.5%[1]。另一方面,在世界各国的农民合作中,乡村社区内部的合作都是主流[2-3],因而小农的合作行为天然具有社区性[4],即多数农民合作社都产生于村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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