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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

2016-01-08黄强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5年3期

366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

黄强

(河北省怀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河北 怀安 076150)

关键词:自杀;法医病理学;死亡方式

中图分类号:D 919

DOI:10.3969/j.issn.1673-1492.2015.03.025

自杀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家庭、环境及心理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逐渐被大家关注和重视[1]。我们对怀安县近15年间366例自杀案件自杀者性别、年龄、自杀方式、自杀原因及法医学鉴定、现场勘查等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以期了解本县自杀情况,为自杀案件的侦破提供参考。

1案例资料

1.1 一般资料

1990—2014年怀安县110接警中心接报的所有非正常死亡案件中,经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确定其中366例为自杀案件。366例自杀者中,男126人(34.53%),女240人(65.57%),男女比为1∶1.90。366例自杀者年龄10~80岁之间,其中10~19岁19人(5.19%),20~29岁91人(24.86%),30~39岁68人(18.58%),40~49岁65人(17.76%),50~59岁51人(13.94%),≥60岁72人(19.67%)。

表1 366例自杀死亡案例自杀方式( n)

1.2 自杀方式

366例自杀者中,常用的自杀方式为高坠、自缢和服毒。其他方式有溺死、电击、自焚(表1)。

1.3 自杀原因

366例自杀者中自杀原因多为精神心理因素、家庭恋爱纠纷,其他原因还有自身疾病、悲观厌世、畏罪等(表2)。

表2 366例自杀死亡案例自杀原因    n(%)

2讨论

2.1 常见自杀原因

本研究资料显示,自杀原因居第一位的为精神心理因素,面对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和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人们内心的紧张和焦虑可想而知。由于长时间的精神压力不能得到有效的缓解,患精神心理障碍的人数逐年增多,严重者将导致自杀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重视[2]。自杀原因居第二位的是家庭婚恋纠纷,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率逐年升高,婚外情引起的婚恋纠纷导致的自杀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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