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
2016-01-08黄强
366例自杀案件法医学分析
黄强
(河北省怀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河北 怀安 076150)
关键词:自杀;法医病理学;死亡方式
中图分类号:D 919
DOI:10.3969/j.issn.1673-1492.2015.03.025
自杀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家庭、环境及心理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逐渐被大家关注和重视[1]。我们对怀安县近15年间366例自杀案件自杀者性别、年龄、自杀方式、自杀原因及法医学鉴定、现场勘查等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以期了解本县自杀情况,为自杀案件的侦破提供参考。
1案例资料
1.1 一般资料
1990—2014年怀安县110接警中心接报的所有非正常死亡案件中,经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确定其中366例为自杀案件。366例自杀者中,男126人(34.53%),女240人(65.57%),男女比为1∶1.90。366例自杀者年龄10~80岁之间,其中10~19岁19人(5.19%),20~29岁91人(24.86%),30~39岁68人(18.58%),40~49岁65人(17.76%),50~59岁51人(13.94%),≥60岁72人(19.67%)。

表1 366例自杀死亡案例自杀方式( n)
1.2 自杀方式
366例自杀者中,常用的自杀方式为高坠、自缢和服毒。其他方式有溺死、电击、自焚(表1)。
1.3 自杀原因
366例自杀者中自杀原因多为精神心理因素、家庭恋爱纠纷,其他原因还有自身疾病、悲观厌世、畏罪等(表2)。

表2 366例自杀死亡案例自杀原因 n(%)
2讨论
2.1 常见自杀原因
本研究资料显示,自杀原因居第一位的为精神心理因素,面对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和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人们内心的紧张和焦虑可想而知。由于长时间的精神压力不能得到有效的缓解,患精神心理障碍的人数逐年增多,严重者将导致自杀行为,应引起我们的重视[2]。自杀原因居第二位的是家庭婚恋纠纷,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率逐年升高,婚外情引起的婚恋纠纷导致的自杀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