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为本,把权利还给学生
2016-01-06刘国华
教育实践与研究·中学版 2015年7期
刘国华
摘 要:以学生为本,就是以学生发展为本。落实以学生为本,教师首先要主动“交权”,交平等权、疑问权、动脑权、发现权、操作权、评价权、管理权、自主权、理想权,把权力还给学生,让学生主动发展成为一名优秀学生。
关键词:以生为本;学习的权力;学生主动发展
中图分类号:G63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5)21-0032-02
在新课程理念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管你把它理解成何种角色,它本身却始终洋溢着人性化的色彩——以人为本。在学校讲“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学生发展为本”,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前提下,学校的教学工作要紧紧围绕学生的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而展开,保证其实现合理发展、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就给习惯了“以大纲为本”、“以教材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应试为本”的广大教师提出了挑战。
在对新课程理念与多年教学经验的比较中,笔者以为教师不是要转换“角色”,而是要调整“本色”定位。即教师的“教、育、导、范、管”等职责未变,改变的只是落实这些“职责”的观念、方式和方法。因此,课程改革将给教师带来无法回避的阵痛。
为此,要落实“以学生为本”,教师首先要主动把权力交给学生。
一、要把平等权还给学生,让学生学会参与
教师要走下台来、俯下身来,要让学生抬起头来、做起主来。在人格面前,师生是平等的;在真理面前,师生是平等的;在发展面前,师生仍然是平等的。平等的教学情境崔生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而高压下的教学情境则只会塑造出学习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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