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群众有序参与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长沙县“乐和乡村”社会治理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2015-12-28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
湘潮(上半月) 2015年11期
◎ 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
搭建群众有序参与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长沙县“乐和乡村”社会治理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 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
长沙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建设的任务日益繁杂、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必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2013年,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并于当年5月正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公益组织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的“乐和”理念和社工,开展乐和乡村建设。
乐和乡村建设首先在5个试点村实施,2014年扩大试点,今年试点村扩大到48个。目前,建设试点村围绕“乐和治理、乐和生计、乐和礼仪、乐和人居、乐和养生”五大目标,通过引导村民积极创新乡村公共服务、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文化复兴、发展乡村公共经济、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初步建成了“社会共治、经济共赢、生命共惜、价值共识、环境共存”五位一体的美丽乡村,较好地实现了公共事务众人管、社会正气众人扶、和谐项目众人建、乡村文化众人兴的良好发展局面。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前排中)在开慧镇葛家山村的乐和大院调研
“乐和乡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首先,搭建“一站两会”,创新组织架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长沙县委成立“乐和乡村”试点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试点村建立“一站两会”:“一站”即乐和社工站。社工站是乡镇党委建立的乡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由镇党委副书记或副镇长担任站长,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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