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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调查研究*

2015-12-28

新世纪图书馆 2015年6期
关键词:分馆服刑人员监狱

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调查研究*

郭晓敏

论文指出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开展的服务主要包括赠送图书、设立图书流通站、开设图书馆分馆、举办讲座以及帮教活动等,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建议,包括加强服务管理、深化服务等,最后对公共图书馆服刑人员服务的发展提出展望。

公共图书馆服刑人员监狱图书流通站

根据我国《宪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享有以下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是对服刑人员受教育权和文化活动权的保障。

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他们仍然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和需求,这就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提出了现实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始为服刑人员提供图书资源。近年来,随着监狱“三化”建设的需要,以及图书馆界普遍均等服务理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公共图书馆开始为服刑人员服务。作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以捐赠图书、建立流动图书站、建立监狱分馆以及建立读书基地或中心等形式开展了相应的服务。为了全面了解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现状,笔者通过网络对全国31个省级公共图书馆进行了调查,梳理出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状况。

1 图书馆提供服务的形式

笔者通过网络调查,收集到全国27个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信息,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河南省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以及黑龙江省图书馆等4个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信息未见于网络以及媒体报道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始以建立图书流通站等形式为服刑人员提供图书资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形式变得多样化,包括赠送书籍、建立图书流动站、建立分馆、举办讲座以及帮教活动等。

1.1 赠送书籍——保障服刑人员的阅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66条规定:“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1]2004年修订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第25条对监狱图书馆(室)的藏书量作了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创造有益罪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和氛围。图书室藏书量平均每名罪犯不少于10本。”[2]可见,为服刑人员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源是现代监狱的基本要求。调查发现,27所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的图书馆都有给监狱赠送图书资源,其赠送书籍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本省的监狱管理局联系,先将书籍赠送给监狱管理局,再由其协调配送至各个监狱;二是图书馆直接送书到各个监狱。

在为服刑人员提供图书资源时,既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顾及监狱的安全和纪律,又要保障服刑人员阅读的权利。因此,图书馆提供给服刑人员的每一册图书都经过严格的挑选。整体而言,图书馆提供给服刑人员的图书种类主要集中在法律、伦理道德、市场经济方针政策、种养技术以及励志的文学类等。例如在伦理道德方面,主要给服刑人员提供中华文化传统典籍,如《庄子一日一读》《孟子一日一读》《曾国藩家训一日一省》等,让服刑人员有所反思,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与此同时,图书馆还针对不同监狱服刑人员的情况提供不同主题的图书。如对于未成年服刑人员着重提供有助于进行启发式改造的书籍,一方面让其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另一方面让其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积极面对未来的人生道路。此外,有的图书馆还能对具体人的具体需要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例如,原广东四会监狱服刑人员黎某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在其撰写博士论文的数年间,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共为其提供了66本参考书籍,帮助其写出近80万字的博士论文,最后得以顺利结业。

公共图书馆向监狱赠送书籍既充实了监狱图书馆(室)的藏书,使服刑人员的阅读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同时也扩大了图书馆的服务领域。

1.2 图书流通站——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常规化

图书馆为了扩大服务范围,将服务最大限度地延伸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以流动书车等形式出现的图书流动服务开始出现。而随着人们知识信息需求的增加,定期的流动书车服务已不能满足人们阅读的需要,定点的图书流通站应运而生,学校、部队、社区、医院以及监狱等地方通常是图书流通站点。图书馆根据各个图书流通站服务对象的阅读需求,定期更新站内图书,以满足用户阅读的需求。在被调查的图书馆中,有14家图书馆在一个或多个监狱建立了图书流通站,见表1。这些流通站与图书馆在其他地方开设的流通站一样,属于图书馆的常规服务,图书馆将流通站需要的经费以及人力需求纳入图书馆发展规划中,保障流通站用户能充分享用到图书馆的服务。1986年,浙江省图书馆在浙江省第六监狱建立图书流通站[3],这是我国公共图书馆较早在监狱建立的图书流通站。监狱图书流通站最初的服务形式是图书馆定期到站更新图书,后来为了使服刑人员的阅读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除了图书馆定期送书,监狱管理人员还可以替服刑人员到图书馆借书。如安徽省白湖监狱的民警可以随时到安徽省图书馆为服刑人员借还书,每次可借400册书[4]。

表1 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监狱图书流通站一览表

1.3 监狱分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深化

图书流通站使服刑人员基本的阅读需求得以满足,为了让服刑人员享受到更多的服务,不少图书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图书流动站的工作,在监狱建立分馆。在被调查的图书馆中,有10家图书馆在监狱开设了分馆,见表2。公共图书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提供图书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监狱建立图书流通站的规章制度。监狱分馆的建立加强了公共图书馆与监狱的沟通和联系,使其可以进一步结合监狱的特点和服刑人员的阅读需求,共同对监狱分馆进行科学管理。除了基本的图书借阅服务外,公共图书馆的监狱分馆还为服刑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服务。福建省图书馆向仓山监狱分馆提供音像资料,对分馆开放16万册电子图书以及1万种电子期刊的IP访问权限[5]。湖北省图书馆不定期到监狱为服刑人员举办文化讲座和开展读书辅导活动[6]。江西省图书馆与监狱干警一起开展对服刑人员的阅读辅导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在服刑人员中开展读一本好书、看一份报纸、写一篇读书心得、写一封家信和读书演讲比赛等,以此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为充分发挥图书分馆的职能,根据监狱工作需要将图书分配至各监区图书阅览室,建立健全图书管理、借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协助监狱开展读书活动,引导服刑人员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8]。四川省图书馆在成都监狱分馆不定期举办法律及技能等相关讲座,并播放包括法制、爱国主义教育、科普知识、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影像资料[9]。

表2 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监狱分馆情况

1.4 举办讲座——联合其他社会力量为服刑人员服务

公共图书馆的优势在于文献资源与人力资源,有效地把这两者优势结合起来,才能深化服务发挥图书馆的功能。但图书馆的力量还是有限的,不少图书馆利用自己与社会各方面联系的优势,联合其他社会力量为服刑人员服务,尤其是在举办讲座方面。首都图书馆和浙江省图书馆在此领域的服务尤为突出。2005年4月开始,首都图书馆的“首图讲坛——系列爱心帮教讲座进监区活动”启动,将具有首都图书馆特色的“首图讲坛”开进监区,为服刑人员举办法律、科技、人文、艺术等多个领域的专场讲座[10]。“文澜讲坛”是浙江省图书馆开设的讲座服务,图书馆每个周日邀请一位专家学者到馆进行演讲。从2011年7月开始,浙江省图书馆将讲坛延伸到了监狱,并命名为“文澜·阳光讲坛”[11。讲座主题根据服刑人员需要而定,如为了丰富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生活,培养他们对动漫的兴趣,浙江省图书馆在未成年人管教所举办了“动漫知识讲座”。

1.5 帮教活动——图书馆的人性化服务

对于图书馆而言,服刑人员第一个身份是用户,然后才是服刑人员。尽可能给服刑人员提供与普通用户一样的服务,是对服刑人员用户身份的肯定。同时,作为服刑人员,其图书馆用户的身份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人身自由的限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者赛科斯·格雷沙姆曾指出服刑人员有五大痛苦,第一个就是自由被剥夺:监禁本身含有限制、剥夺自由的意味。在监狱里,服刑人员不仅行动受限,不可随意由某一区域自行到另一区域,同时在特定的时间,必须进入牢房或工场工作。换言之,服刑人员丧失自由而面临两大问题:必须与社会隔离,服刑期间进一步被限制自由而在有限的空间内生活[12]82。一般的图书馆服务,从用户切身需求考虑,图书馆需要为服刑人员提供消除监禁隔离痛苦的服务,公共图书馆的帮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这样的职能。在被调查的图书馆中,有9家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云南省图书馆、重庆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与监狱签订了帮教协议,通过馆员组成的志愿者或者联合其他社会力量给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帮教活动。首都图书馆还组织北京市女子监狱的部分服刑人员到图书馆参观,让服刑人员对图书馆有更多的了解,这有助于她们刑满释放后更好地利用图书馆,更快地开始正常的社会生活[13]。山西省图书馆组织盲人志愿者组成的艺术团到太原市劳动教养所进行演出,盲人志愿者热爱生活和自强自立的精神鼓励着服刑人员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14]。

1.6 走向普通用户——引起公众对服刑人员的关注在为服刑人员提供图书的同时,部分图书馆还用为服刑人员举办书画展、发动募捐书籍等方式引起公众对服刑人员的关注,以更好地联合其他社会资源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2002年,首都图书馆组织北京市女子监狱的部分服刑人员到馆与馆员一起表演节目,让社会对服刑人员有更多的了解。2004年3月26日至31日,首都图书馆和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共同在首都图书馆举办“监狱·人文·艺术——服刑人员书法绘画手工艺品展”,6天时间里有近4000人次参观了展览,观展观众表示希望有更多的社会团体像首图图书馆这样关心服刑人员,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体对展览进行了报道[15]。浙江省图书馆2007年6月开始在图书馆内设置爱心捐赠箱,向读者发出“倡议书”,呼吁读者向服刑人员捐献书籍[16]。

2 完善省级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建议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开展得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缓慢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服务形式多样化。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从赠送书籍开始,后来逐渐发展到建立流通站以及监狱分馆,服务地点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服务方式从单一的借阅服务,发展到专题讲座、考试培训、志愿者帮教等多种服务。

第二,服务规模扩大。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图书馆越来越多,二是图书馆服务的监狱数量在逐步增加。从全国范围看,参与到为服刑人员服务队伍中来的图书馆越来越多。从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来看,享有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服刑人员数量在增加。图书馆从为一个监狱的服刑人员服务发展到为多个监狱服务,如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在2004年到2006年间分三批与25个监狱签订共建读书基地的协议,将图书馆服务遍及到了省内所有监狱。

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不难发现我国服刑人员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仍存在不足,服务还有待完善。

2.1 加强服务的管理

图书馆应该认真贯彻《公共图书馆宣言》和IFLA的相关文件,将国际规范作为工作的尺度和标杆,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开展服务。要使提供给图书馆的服务有章可循,除了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外,亦需图书馆加强对服务的管理。可从以下两方面加强服务的管理:

第一,将服务纳入到图书馆日常工作中。这就需要图书馆从日常的岗位设置、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规划,将服刑人员的服务常规化。公共图书馆监狱分管的设置是将服务常规化的有效方式,图书馆需要加强对监狱分馆的指导,使图书馆服务得到深化。

第二,加强与监狱的沟通联系。图书馆开展任何一项服务的依据都是用户的需求,加强与监狱的沟通联系,既能及时了解服刑人员的信息需求,也能为监狱图书室(馆)的管理和活动开展提供专业意见。图书馆可以从岗位设置上解决这一问题。可仿效美国大多数公共图书馆的做法,指派一名馆员成为图书馆与监狱的协调员。协调员负责监狱与图书馆的合作,工作内容包括为服务寻求资金,与相关的社区合作,为监狱建立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作以提高服务质量[17]。此外,图书馆员还可以定期到监狱开展工作。如美国印第安那州门罗县公共图书馆在惩教中心内开辟空间开展图书馆服务,图书馆员每周有三个下午到中心为服刑人员提供图书借阅和预定服务[18]。

2.2 深化图书馆服务

虽然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样化,但在服务的深度上还远远不够,主要体现在针对性不足。服刑人员与普通用户最大的区别在于其自由的剥夺,此外服刑人员还面临物质及精神生活被剥夺、自主性丧失、安全感缺失等痛苦[13]82-83,要服刑人员慢慢调整心态,同时也需要社会的关怀。于图书馆而言,就是要针对服刑人员的这些问题,充分了解服刑人员的需求,并结合监狱管理的实际情况,给服刑人员提供符合其切身需要的服务。

2.2.1 注重培养服刑人员利用图书馆的意识

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意义不在于服刑人员能从中学到多少知识,而在于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图书馆而言,不必太在乎其提供的服务能让服刑人员学到多少真才实学,其提供的图书资源能让服刑人员学到多少知识,而应该关注服务本身如何对服刑人员产生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关注一本书、一项比赛、一次读书活动对服刑人员产生的潜在影响。大部分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较低,其中很多人之前都未使用过图书馆,若服刑人员能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水平的同时意识到图书馆的作用,并能在刑满释放后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那图书馆对服刑人员的服务可算是成功的。帕特里克·琼斯对美国未成年服刑人员利用图书馆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服刑人员在监禁期内阅读量大增,且均表示重返社会后会更多地利用图书馆服务。作者认为,图书馆服务对这些未成年人产生的积极作用无法估计,不应计较图书馆在服务中的投入,更应关注这些服务对未成年人以后的人生产生的巨大影响[19]。培养利用图书馆的意识,可以从培养阅读习惯开始。如云南省图书馆从2009年开始,每年在世界读书日当天在云南省女子监狱开展读书活动和征文比赛[20],旨在培养服刑人员的阅读习惯。这些看上去微不足道的活动,都会加深服刑人员对图书馆的印象,从而提高其利用图书馆的意识。

此外,要提高服刑人员利用图书馆的意识,还需图书馆员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服刑人员。新西兰旺格努伊小镇上的服刑人员每周有两个傍晚可以直接到旺格努伊图书馆看书。梅西大学的两位学者弗朗哥·瓦卡维罗(Franco Vaccarino)和玛吉·科姆里(Margie Comrie)对这些服刑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图书馆员态度友好是服刑人员喜欢到图书馆看书的重要原因[21]。因此,图书馆员应该学习如何更好地为服刑人员服务。

2.2.2 加强服刑人员与亲属的联系

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离不开亲人的支持与鼓励,但监狱有严格的探访制度,服刑人员或其亲属不能随意见面,因此定期的探访或者“监狱开放日”时间或许难以减轻服刑人员对家人的牵挂思念。图书馆服务可以在这一方面有所突破,美国的公共图书馆比较注重服刑人员与家里小孩的沟通,不少图书馆开展了特色服务。如印第安那州立图书馆的“为我阅读项目”(Read-to-Me Program)向家里有小孩且小孩为10岁以下的服刑人员提供识字本和录音录像设备,鼓励服刑人员选择一个主题去学习,然后录下他们为自己的孩子、孙子、侄子侄女或者其他亲戚小孩读书的视频,图书馆再根据服刑人员提供的地址将视频录像寄给小孩[22]。明尼苏达州等三个州的监狱参与了美国最大、最古老的非盈利性儿童识字的组织——“阅读是根本”(Reading is Fundamental)的“家庭书展项目”(Family Book Fair Program)。服刑人员在当地公共图书馆员的指导下为其儿女、侄子侄女等小孩免费挑选3本书[23]。马里兰的普拉特公共图书馆儿童部馆员指导服刑人员为小孩挑选和阅读图书,并在每月的接访日里到接访室指导服刑人员为其小孩阅读故事[23]。这些项目旨在提高服刑人员养育子女的技能,改善其与孩子的关系,并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2.2.3 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

图书馆应该和监狱达成共识,对服刑人员的服务需求进行区别对待,为其提供针对性较强的个性化服务,尤其是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残障人士等群体。

“正如《未成年人自由利用图书馆》政策所阐述的那样,监禁的青年有获得各种小说和非小说的权利。”[24]除了保障未成年人的阅读权利,图书馆还需针对其特点提供服务。如由于其可塑性较强,同时对世界充满好奇,可为其提供趣味性较强的馆藏和服务。对于老年服刑人员,可提供较多的修身养性、娱乐休闲方面的书籍,并为有需要的服刑人员提供大字本馆藏。对于残障服刑人员,“应当按照《为残障人士服务》中提及的那样为残障的服刑人员提供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24]对于有残障,如视力或听力障碍的服刑人员提供声像资料。美国马里兰监狱教育图书馆为有视力障碍的服刑人员购买了大字体书籍,为有听力障碍的服刑人员购买了带字体的电视节目、有声读物。而马里兰州立图书馆资源中心下属的图书馆视障残障服务中心也为服刑人员提供合适的图书资源和设备[17]。

此外,图书馆也要关注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对于重返社会可能既盼望又恐惧,他们会因为自由的到来而欣喜若狂,同时可能也会因长期与社会隔离而带来恐惧。因此,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都会格外的关注。对于监狱部门而言,让服刑人员了解就业形势,提高其就业能力是做好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工作的重心。如广东梅州监狱邀请社会调查专家和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给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指导[25]。广东阳江监狱每年定期邀请阳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有关人员对即将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作就业知识讲座,每月印发职业技术教育调查表发至各监区,对在半年内出监的服刑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征求他们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6]。对于图书馆而言,应该发挥图书馆信息集散地的优势,为服刑人员提供重返社会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达拉斯州图书馆在美国法律援助执法厅(Law Enforcement Assistance Administration,LEAA)的资助下,将包括住房、就业、医疗等信息印刷成小册子派发给服刑人员[27]。

3 结语

对于公共图书馆而言,服刑人员首先是一位用户,然后才是服刑者。在为服刑人员服务的过程中,公共图书馆在坚持平等对待所有人的信念的同时,需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利用图书馆是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为服刑人员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的基本责任。

我国公共图书馆在为服刑人员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过去单一的借阅服务发展为开设讲座、考试培训等多种方式并存,从过去只为一个监狱的服刑人员服务发展到为多个监狱的服刑人员服务。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国公共图书馆为服刑人员服务的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笔者相信,随着对服刑人员服务认识的加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以及对国外经验的借鉴,我国公共图书馆在这方面的服务将会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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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敏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图书馆馆长。广东佛山,528300。

Investigation of the Provincial Public Library Service for the Prisoners

Guo Xiaomin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services provided to the prisoners of the public libraries include sending books, establishing book circulation stations,setting up branch libraries,holding seminars and assistance activities and so on.On the basis of analysis,it puts forward some advice including improving the service management and deepening the service,and comes up the expectation of library services to the prisoners finally.

Public libraries.Prisoners.Prisons.Book circulation stations.

G252.17

2014-11-11编校:刘勇定)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民权视域的社会弱势群体公共信息服务权益研究(项目编号:12CTQ011)”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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