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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朝鲜族双重文化本体性看中韩文化纠纷*——基于公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2015-12-23金勇范,金丽,申浩

从朝鲜族双重文化本体性看中韩文化纠纷*
——基于公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金勇范1,金丽1,申浩2

(1.汉阳大学,韩国 首尔; 2.延边大学 艺术学院,吉林 延吉133002)

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了持续世界各国文化的多样性和创意性,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①申铉旭《排解中韩两国之间因登载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产生的纠纷的政策方案》,载于《韩国语言文化》46集,2011年,第306页;印度尼西亚把天然染色法“batik”登载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后遭到了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亚美尼亚共和国登载传统十字架工艺“khachkar”而受到阿塞拜疆共和国的质疑。关于类似项目的登载,国家间的纠纷是必然的结果。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放弃人类口传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杰作的选定事业所包含的竞争性,转换成“目录登载事业”的代表目录性质。,此次制度执行后,中韩两国因为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登载同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产生了纠纷,纠纷产生的根源是因为同属汉字文化圈的两个国家具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公有文化资产。比起日本、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中韩的矛盾日益加深的原因在于从韩国移住到中国的朝鲜族的影响颇大。众所周知,中国是由56个民族所组成的多民族国家,与单一民族韩国截然不同。在政治上,朝鲜族无疑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但他们的民族性却从属于韩国广义上的民族概念,因此,包括语言的口传传统及表现、公演艺术、社会仪式、节日贺宴等在内的产业方面必然会与韩国出现共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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