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四力』齐抓 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国有林场建设
2015-12-21撰文杨幼平
浙江林业 2015年3期
□撰文/杨幼平
深化改革『四力』齐抓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国有林场建设
□撰文/杨幼平
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日前已印发至各地,对国有林场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新的改革方案无疑为国有林场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浙江省从2008年起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2013年又正式被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此基础上,如何深化改革,凝心聚力,进一步深化浙江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成为全面推进浙江林业改革的重要工作。
守住阵地 保持定力
加强资源保护,保障生态功能。《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浙江省有国有林场108个,经营面积384万亩,大多地处江河源头和生态脆弱核心区域,是全省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森林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保障生态安全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森林资源资产是国有林场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如果没有森林资源资产,国有林场的建设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浙江省国有林场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几代林场人奋斗在高山、远山、荒山,挥洒汗水,无私奉献,经过几十年科学营林和资源保护,国有林场已成为全省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景观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在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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