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2015-12-21芮红华
科技与创新 2015年24期
关键词:工程造价
芮红华
摘 要:由投标人制订工程量清单计价后,交至招标人制作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工程所需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由于清单计价与定额模式计价有本质区别,所以,为了防止在清单招标后按照定额计价的情况发生,探讨了在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中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量;工程造价;施工图纸;招标文件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5.24.061
2008年,我国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成为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之一。随着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多数企业都开始自主报价,打破了建筑市场的传统竞争模式。目前,建筑计价方式多变,具有多样性、强制性和竞争性。在这样的模式下发展,消除了工程造价定额计价中的不少弊端,解决了工程招标中的部分问题,不仅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还使其发展更加公平、有序。
1 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使用清单模式报价审计时要查看合同中是否存在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招标文件中要具备建筑施工范围规划的相关措施,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合同价格属于相关的项目内容,并设计合理的计价方式和施工工期。工程的实体内容要标记在工程量清单中,包括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方案。投标书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报价,包括承包商对工程价格的控制和承诺,尤其应严格控制清单综合单价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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