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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专车”新规 何去何从?

2015-12-21辛童童

科技与创新 2015年24期
关键词:出租汽车专车

辛童童

摘 要:为促进出租汽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2015-10-10,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拟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车汽车行业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服务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网络预约;专车;出租汽车;征求意见稿

中图分类号:U49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5.24.037

1 《意见》和《办法》的相关规定

《意见》提出,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种,并明确规定巡游出租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车和电话预约出租车等形式,具有预约出租汽车专用标识,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办法》则指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俗称“专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由互联网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产生的新型跨界服务模式,因此,需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发展。

在座谈会上,针对此次出租汽车《意见》和《办法》对行业改革中的争议焦点、关键突破点,与会人员就如何处理经营权、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运价管理、顺风车与共享经济等焦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意见》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推动“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应该站在发展的角度肯定这两个《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同时,代表们认为,出租汽车行业要加大改革力度,要以为人民群众的便捷出行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导向,用发展的眼光制订出具有前瞻性、适应性的办法,跳出行业看行业,使征求意见稿真正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2 征求意见稿修改的意义

对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专车新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金勇军等12位专家在2015-10-24联名发表了“关于暂缓制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他们认为专车新规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这些专家认为,网络预约车的兴起,给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框架和监管方式带来了极大挑战,交通运输部草拟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但是,由于其仍然用监管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思维监管网络约租车,使得该征求意见稿存在重大缺陷,存在大量违法设定权力的内容,而这种缺陷将会严重阻碍网络约租车这种新型业态的发展。如果征求意见稿按照目前内容出台成为部门规章,不仅将面临因规章大量条文违反上位法而不适用于人民法院的尴尬境地,还因监管思路的方向性偏差遏制新兴互联网交通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除非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系统性重大修改,否则不应出台。

自网络专车业务开展以来,暴力冲突一再上演。2015-06-15,武汉汉阳区运管部门对一名专车司机进行查处并扣车,引发了上百名专车司机的武力对抗,最终特警出动才维持住秩序;而在2015-06-12,杭州两名当地出租车司机疑似“钓鱼”专车司机,引发了大量专车司机的围攻,场面一度失控,最终杭州西湖警方出警才平息了事端;再往前推,2015-06-10,广州也发生了疑似交委“钓鱼执法”专车的事件,引来了上百名专车司机的声援和抗议,最终以专车的胜利而收场。而结束暴力冲突的重任似乎落在了即将出台的全国性约租车管理办法上——专车到底合不合法、是取缔还是规范,大家都需要一个权威答案。

自2015年以来,出租车罢运事件在长春、南京、济南、成都等多地时有发生。频繁罢运背后是出租车司机迫切的危机感,这种危机感主要来自专车冲击导致的收入下降:专车收费低、车况好、服务佳,出租车从过去人人追逐的香饽饽变成了如今人人嫌弃的丑小鸭;而对于出租车牌照拥有者来说,专车盛行也导致了牌照价值的持续走低。于是,通过罢运呼吁规范专车,甚至走极端路线——“钓鱼”专车司机成为了很多城市出租车司机的做法。同时,专车司机的数量也出现了爆发式增长,面对出租车的排挤,他们也学会了“抱团取暖”。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130多万辆出租车,粗略计算,出租车司机群体总量或将超过200万人。而根据滴滴快的总裁柳青的预计,截至2015年年底,专车司机人数或将超过100万。发生在这两大百万级规模群体之间的利益纠葛,如果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调解,武力对峙或将成为常态。

在这种矛盾升级的紧急情况下,出租车管理意见和办法征求意见迅速出台。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曾经公开表示,在专车问题上要鼓励创新、规范管理。但在正式的法律条文形成之前,各地的实际做法却不尽相同。目前,大部分专车被运管部门查扣时的罪名和黑车一样,依据的是国务院行政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3条,“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均属于违法运营”。专车需要名分,而在正式拥有名分之前,专车还得继续背负“黑车”的罪名,并承受管理部门上下看法不一造成的压力。

3 结论

对于上述支持暂缓办法的专家的观点,虽然有理可依,但仍不能成为专车暂缓出台规范化政策的理由。因为无论利益如何驱使,管理仍是第一位的。不管是在缓解道路拥堵压力上,还是在民众出行安全等问题上,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将无法给百姓带来切实有效的保障。在鼓励创新方面,相信专车将会有条件合法。届时,专车平台、租赁公司、车辆和司机都将“持证上岗”,车辆档次将高于出租车,定价方面或许会由政府指导。结果很可能像2014年刚问世时一样,专车回到对中高端人群的服务上,而目前主攻低端市场的快车、人民优步很可能消失。在规范管理方面,专车平台将在安全和服务上承担更多责任,比如,提供更有保障的保险产品、加强对司机的背景调查和资质考核、依法纳税等。近期,专车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也为专车规范管理敲响了警钟。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新规出台,专车之争将翻开新的篇章。期待《征求意见稿》能更快更好地作出修正并出台新规,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加便利的新型出行方式。

〔编辑: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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