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堡茶产品标签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5-12-13吴平
茶叶 2015年3期
吴 平
(梧州入境检验检疫局,543002)
1 前言
六堡茶是历史名茶[1]。近年来,随着六堡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梧州市六堡茶产业得到迅速发展,至2013年底,获得生产许可证(QS)证书的生产企业发展到32家,产量达9700t、产值超10亿元;至2014年6月底,获得生产许可证(QS)证书的生产企业发展到35家,区域品牌价值12.39亿元,在中国茶叶区域品牌价值榜中列第29位,在黑茶类列第3位[2-4],这标志着六堡茶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获得使用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企业达6家[5-8],均为六堡茶行业的龙头企业,使用“专用标志”后,这些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9]。但是,个别企业在六堡茶产品标签方面不够规范,给企业和行业发展都带来隐患,有纠正的必要。
2 法规标准对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规定
本文所述食品标签相关概念均采用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及其问答中的定义[10-11]。
2.1 对产品质量的规定
当六堡茶作为一种普通食品时,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DB45/T 581-2009《六堡茶》标准的规定[12]。
当本企业生产的六堡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时,则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DB45/T 1114-2014《地理标志产品 六堡茶》(2014年12月30日起实施)标准的规定[13]。
2.2 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
当六堡茶作为一种普通预包装食品时,其标签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GB 7718 标准等规定[10,14-15],对茶叶类食品而言,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相关法规和标准对标签内容的要求
上述三者对标签应当标示的内容不尽一致,但应当按照GB7718标准规定执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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