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完善我国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思考
2015-12-13张乐熔
绿色科技 2015年7期
张乐熔
(安徽省郎溪县环境保护局,安徽 郎溪242199)
1 引言
我国开创环境保护事业已40余年,长期以来,我国沿袭着以各级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以工业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主要职责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管理体制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一些具体的管理方式至今也依然是极为有效的。然而,在我国已基本确立并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国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却越来越显露出对市场条件的不适应性,甚至正成为阻碍实施有效环境管理的桎梏。因此,对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作重大的、根本性的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2 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构性矛盾
“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是全球公认的准则。但从环境管理的内涵、特点及我国的环境管理战略等几方面分析,我国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巨大的理论偏差并与我国的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相脱节,极不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
2.1 从环境管理的科学内涵看我国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理论偏差
环境管理的科学内涵可大致概括为: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及教育等多种手段,限制(或禁止)人们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鼓励人们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全面规划、综合决策,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达到既能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的目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