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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实效性研究

2015-12-10杜海英战秋莲程延军

关键词:思政课实践创新

杜海英 战秋莲 程延军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三观"教育的基础学科。目前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的法治观教育,存在着创新性不足和实效性差等问题。透过近年高校发生的多起恶性案件,研究发现大学生群体存在着法律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怀疑和不信任法律的态度十分普遍。只有摒弃错误的教育观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变教学方法并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使法治观教育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受益终生的课程。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创新;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11-0226-03

近些年来,国内高校接连发生多起令人震惊的恶性刑事案件:从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1]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害受害人案”[2],以及2013年“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3]等。这些频发于象牙塔的恶性案件令人深思:被誉为“天之骄子”的高校学生为何无视法律并漠视生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如何。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当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系统研究,以期从大学生法治观的教育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和实践等角度,探索法治观教育的改革路径。

一、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重要性

作为国之栋梁的大学生,其法律意识的有无强弱关涉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建设。作为未来社会主宰者的大学生,其知识、能力、素质都应该得到全面的塑造。然而,上述发生在高校中案例表明:大学生的法治观等素养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增强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权威源自人民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法治社会,必须树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4]的基本理念。因此,高校必须采取灵活多样和具有实践性的教育形式,全面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为核心内容的人文情怀,使其先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才可能成为国家的人才。如果他们的道德败坏,不遵守规则,甚至视法律为无物,那么纵然其才能再大,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所以,加强大学生的德育和法治观教育,是影响其终生的重要教育内容,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整体重视。另外,在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必影响到其未来工作的法律思维方式,所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法治观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二、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存在的问题

首先,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低,甚至存在对法律知识的误解。虽然在校大学生修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法律知识水平依然较低。因为法律基础作为公共课,在“重专业课轻公共课”的错误思想支配下,大多学生临到考试时突击复习,应付过关了事。这种重学分,轻实效的功利性学习态度,难以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正如用硫酸伤熊的刘海洋所言:“我们上大一时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5]再如,通过网络谎称有学生离奇失踪,其当事人散布谣言的动机仅仅是为提高帖子的点击率,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而自己全然不知。可见,部分学生成为不懂法律的法盲。

其次,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怀疑和不信任法律。随着普法宣传的逐步深入,当代大学生的整体法治观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部分大学生中还存在“信权不信法”的法律虚无主义的观念。甚至有些学生缺乏合法维权的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的采取放任态度,有的采取消极态度对待,有的放弃运用法律而是用报复手段来讨回“公道”,因而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实践中,有一部分同学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宁愿选择隐忍或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来解决,而想不到诉诸于法律。由此可见,这些均是其法律意识淡薄和不信仰法律所致。

三、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环境呈现多样性和复杂化特征,这对大学生的法治观都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一)严重功利化的家庭教育制约了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

现代教育是一种综合的教育体系,而家庭教育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行为决定着孩子的成长。由于受就业和生存等压力的影响,家庭教育重智育、轻德育的情况十分普遍。药家鑫案即是明证,药在交通肇事后对受害人挥刀相向的原因是“害怕面临无休止的民事赔偿”。因此,家庭教育的功利化使部分大学生缺失了应有的道德良心和责任担当。正如钱理群教授所言,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在培养精致的利己者[6]。所以,大量精致利己者的出现在大学中,纯功利化的家庭教育是最直接的动因。

(二)畸形的学校教育不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

在我国,教条化和“唯成绩论”的学校教育制约了法治观教育。由于中学教育把高考视为唯一的“指挥棒”,为此学生主攻语、数、英等“主课”,思想品德、法治观教育等“副课”被挤占或忽视,错过了学生价值观、人生观得以塑造的最佳时机。到了大学,所开展的法治观教育因内容简单甚至同中学阶段的教学内容重叠,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外,随着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百余人合班上课使得教师疲于应付,不利于教学实践和因材施教等环节的开展,致使包括法治观教育在内许多“思政课”流于形式,也影响了法治观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自身行为弱点和不良社会风气的不利影响

大学生正处在生理发育成熟期和心理发育的过渡期,思想上自强与脆弱、理性与盲目等矛盾心理因素多元并存,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判断力和自我控制力,尤其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更容易迷失自己或失去判断。加之现代的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他(她)们与生俱来的自我中心主义和优越感也成为其法律意识难以树立的原因之一。另外,大学生良好法律素养的形成还需要健康的社会氛围,但长期受权力至上、义务本位等传统文化思想和市场经济中滋生的金钱至上、唯个人论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当前部分人靠钻法律空子致富及部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贪污腐化等社会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判断,致使学生对法律失去信任。

四、大学生法治观教育改革的基本路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成为时代的主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要把握时代脉搏,强化法治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核心地位,运用法治思维,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探索法治观教育教育的新方法、新模式,使其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受益终身的优秀课程。

(一)摒弃“思政课无用论”的错误思想

“思政课”是塑造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其综合素质的核心课程。而关乎国家、民族以及公民个人的前途和命运的法治观教育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应试教育制肘法治观教育的现实效果,扭转社会忽视“思政课”的情状,防止学生陷入“大学学做人,幼儿园学知识”的怪圈。因此,必须重视德育教育之于大学生的根本性地位,正如台湾学者高震东所言:“智育没有德育做基础,智育就是犯罪的帮凶”[7]。由此看来,上述若干案例中那些象牙塔里高智商学子犯罪的情形就是忽视德育,一味注重智育培养的结果。所以,我们要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扭转“思政课无用论”错误论调所造成的局面,使“思政课”及法治观教育发挥育德的根本性作用。

(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观教育面临诸多新情况,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决定性因素。首先,“思政课”教师要增强为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学高为师,行高为范。对于“思政课”教师来说,身教重于言传,只有以身作则,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如果教师不能身体力行,而苛求于人,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约束力和劝勉作用[8],反而会使学生产生反感情绪,有损法治观教育的说服力。其次,教师教书育人,必须有过硬的专业素质。从2006年起,过半数德育教师从事法治观教育,只有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法学专业素质才能提高教学能力。同时,应引进足够数量的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普法教师队伍当中。此外,还应适当提高教师待遇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使命感和自豪感。

(三)改变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方法是实现课程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关键要素。据调查,目前区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仍以填鸭式教学,实践性不强,吸引力不够。由于侧重理论的传授,追求“理论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忽略了教学内容和方法方面的实践性和创新性,导致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和学生学习兴趣的减退。中宣部、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多次强调指出,只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才能让这样一门学科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的有益课程。

首先,改变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模式,发挥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大学阶段学生的智力水平发展迅速,观察力、记忆力处于最佳状态,抽象思维能力显著增强,喜欢怀疑和争论,容易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所以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一味地进行灌输式、结论化的宣讲,学生会产生懈怠、反感情绪。加之,从人对知识的接受特点看,“讲给我听,我会忘掉;做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与,我才会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身份由传授者转化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地位由居高临下转向平等,要充分体现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课外实践。这样使教与学会变得生动、活泼和快乐,充分调动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为增强法治观教育课的实效性须引进案例教学法。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既能促进学生积极思考问题,也能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实现法治观教育的目标。目前,我区部分高校开始在法治观教育课中尝试这种教学方式,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各个教学环节都是围绕案例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探索、归纳、演绎、推理。因此,好的案例是充分发挥教学效果的前提,教师应选取新近发生的、重大的且公众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例如,心理健康、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和家庭暴力等领域的问题,结合马加爵案、复旦大学投毒案、三聚氰胺案和李阳家暴案等,组织学生观看教学视频,了解案情,进行案例讨论。

第三,利用学校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普法教育的实践性。法治观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只通过课堂上的学习,不足以让学生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要针对大学生的年龄及性格特征,增强普法教育的实践性,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才能真正唤起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具备利用法律思考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宣传、竞赛和辩论赛;利用“11·25世界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在校园或街头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和辩论赛。学生们通过查阅资料、制作海报、参与比赛、宣传法律等亲身实践,学习了法律,既教育自己同时也教育了他人。这样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的兴趣,增强守法的自觉性,进而提高其综合素质,也促进健全人格的形成;又如,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根据课时安排,每个秋季学期末组织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通过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模拟典型案件的审理,体会相应的诉讼程序操作流程和实体法中权利义务的规定。此外,举办定期举办法律专家讲座和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利用周末等课余时间,请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律师或是著名法学家到学校开设法律专题讲座;同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法院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或者到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参观。

(四)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践表明,法治教育离不开良好的社会大环境。首先,学校要营造法治观教育的良好校园环境。全体教师要为人师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学校规章制度要健全,对学生管理、奖惩做到有章可循,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其次,其他机关、团体和公民个人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风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各级政府必须依法执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机关要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因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9];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观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应统一思想、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我们才能源源不断地向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蔡平.犯罪心理学教授的马加爵心理报告:不是因为贫穷[N].中国青年报,2004-04-14.

〔2〕王旭明.从药家鑫杀人案看“底线教育”[N].中国青年报,2011-03-27.

〔3〕周凯.复旦投毒案震惊社会[N].中国青年报,2013-04-17.

〔4〕(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2.

〔5〕王琳.法眼看天下——杜绝“高学历法盲”[N].南方都市报,2002-3-4.

〔6〕谢湘.钱理群:北大在培养利己者 他们掌权比贪官危害更大[N].中国青年报,2012-05-03.

〔7〕高震东.台湾忠信高级工商学校校长高震东讲演摘录[J].班主任,2006(7).

〔8〕孙晓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改革探微[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7).

〔9〕李瑜青.培根经典文存[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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