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职责
2015-12-02袁冬青
群众 2015年6期
袁冬青
新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设了动议环节,强化了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日常分析研判对干部选拔任用领导把关职能,取消了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的要求,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因此,做好新时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一)正确认识,科学处理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关系
党管干部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干部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必须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发扬民主是干部工作的工具和手段,是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的内在要求。二者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发扬民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必须服务、服从于党管干部这一根本原则。应当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扬民主,通过发扬民主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既“放得开”,通过各种民主措施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的选择权,更“收得拢”,始终保持党对人民群众选择权的正确引导和有效控制。
(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关。党组织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关,善于发现并合理使用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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