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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价值链融资应用现状分析

2015-11-28张震王娟

对外经贸 2015年10期

张震+王娟

[摘要]农业价值链融资是将专业化的金融机构与价值链连接起来,并依托价值链内部的业务关系提供金融服务的创新金融形式。通过农业价值链融资,可以化解农业融资的困境、促进农业的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的创新。现阶段我国农业价值链融资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尚未全面推广,为促进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发展,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应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农业价值链融资管理,并完善风险共担与激励机制。

[关键词]农业价值链;链内融资;链外融资;

[中国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农业生产的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基础。然而农业的弱质性以及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导致农户和农业企业融资困难。解决这一难题一直是理论界和经济实践的焦点。农业价值链融资作为金融创新,由于其特有的优势而备受关注。马九杰、张永升、佘春来(2011)研究了基于订单农业的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并就两个国内农业价值链融资案例具体分析。张庆亮(2014)从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运行机制、农业价值链融资独特优势及对农业融资的拓展等多方面对农业价值链融资进行了分析。本文就农业价值链的基本构成、比较优势以及我国的应用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

一、农业价值链的构成分析

农业价值链是包括原材料的购买、农业生产、农产品储运、加工以及最终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一整套价值创造的体系。价值链将农户、供应商、加工商以及销售商链接在一起,以利益为纽带,互利互惠,共同提升整个价值链的竞争力。金融机构作为价值链的间接参与者,对价值链进行整体评估并向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进一步促进价值链的提升。

(一)价值链的底层——农户

农户是价值链的底层,这里的农户不单指农业散户,也可以是农业大户,或者依据地理区域而形成的农户集体(如村集体)。由于历史原因,农业生产一直是我国经济中薄弱的一环,我国农业生产通常具有分散化、规模小、技术低的特点。农户在价值链中的竞争地位较低,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中融资困难,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价值链的核心——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价值链的核心,是整个价值链价值的主体。它通常由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和批发企业等具有核心的生产技术与资本实力的企业来充当,但多数情况下为加工型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般具有完善的产品生产线,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创造产品附加值。龙头企业产品一般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的份额,同时企业拥有较高的信用评级,能够从商业银行贷入资金。

(三)价值链的又一核心——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并不是价值链的基本组成部分,但却与价值链中的各个环节密不可分。金融机构是整个价值链的资金的直接或间接来源,资金的有效注入能充分发挥各环节的作用,提升价值链的竞争力。金融机构基于整个价值链的考量,以龙头企业的信用或者价值链中的购销合同为担保提供金融服务,降低风险的同时使资金流入价值链,满足农户或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保证价值链的稳定与提升。

二、农业价值链融资方式及比较

农业价值链融资是指农业价值链内部的各参与者之间、各参与者与农业价值链外部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之间基于市场交易等关系所发生的资金融通。通过农业价值链融资,可以化解农业融资的困境、促进农业的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的创新。

(一)传统的农业融资方式

传统的农业融资方式有转移支付、银行贷款等。农产品价格补贴就是政府的转移支付,但这种政策扶持受政府财力、市场运作机制、农业自身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由于农业资金需求相对分散,且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贷款的风险较高,商业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受到明显的制约。对农贷款的低额度与高利息也限制农户和小微农业企业贷款欲望,出现了农户与金融机构双重排斥的现状。同时,农业产业收益低,风险高也限制了其他社会资金的流入。农户与小微企业只能依赖于个人资金积累与民间借贷来满足生产、经营的基本需求。传统的农业融资方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农业经济的融资需求

(二)现代农业价值链融资方式

农业价值链融资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利益相关者连接在一起,互利互惠。同时尊重资本的逐利性,价值链各参与主体构成一个整体,进行综合授信,既简化步骤降低交易成本,又利用核心企业担保降低风险。农业价值链融资按照资金来源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价值链链内融资和价值链链外融资。链内融资和链外融资又有着各自的优势。二者配套运用,彰显了价值链融资的优越性。

1.农业价值链链外融资。价值链链外融资是金融机构依托价值链中的龙头企业的信息优势和地位优势,以龙头企业的信用或其与农户、中小企业间的购销合同为担保,进行综合授信,向价值链内部注入资金。不同于传统的贷款模式,金融机构并不单独对某个企业进行评估,而是将其在价值链中地位及整个价值链作为参考因素,更加符合市场中企业生存模式。同时,简化的操作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创新了信贷评估技术、拓展了信贷业务规模,并且以高信用评级的龙头企业为担保,降低了风险,改变了原有农户及中小企业因缺乏担保品而贷款困难的现状。

2.农业价值链链内融资。价值链链内融资是价值链内龙头企业依赖其核心地位和优越的资金条件,向价值链内的农户和上游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一般有赊销农业投入品或生产原料、贷出资金、投资入股和预付款等方式,以满足需求方生产资金的需要。通常龙头企业在提供资金的同时会与农户签订销售协议,对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初加工产品的质量、数量进行规定,并在未来生产结束后按约定的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进行收购。资金需求方通常以产品的形式进行还款,利息成本较低。农户及中小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资金供给有效满足生产需求,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及生产规模的扩建,同时购销合同又保证产品的销路。而龙头企业在提供资金的同时得到一定利息,更重要的是保证了稳定的原料供给和提升了原料的品质,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有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链内融资不仅有效地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缓解农业资金短缺。同时带来价值链各参与主体的多赢局面,有效提升了价值链的整体竞争力。endprint

链内融资是以链外融资的外部资金的供给为基础,链内融资的有效利用促进了链外融资的发展。龙头企业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才能对农户及上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互利互惠。外部资金的注入激发了价值链整体的活力,通过链内融资使得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发挥价值链各环节的真实能力,使得整个农业链条在市场中能够占据有利地位,更加有利于链外融资的开展。价值链融资有效地加强了价值链各参与主体的联系,构建了一个农业融资的新体系,对传统农业融资方式有了突破性的改进,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我国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成功模式

我国借鉴国外经验,在农业价值链融资中多采用“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链内融资模式和“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银行”链外融资模式,进行区域性的试点运行,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中国农业银行峨眉山支行发展“农业银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蔬菜价值链创新模式。峨眉山市具有悠久的蔬菜种植历史,近年来逐步发展为峨眉山市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及主导产业之一。峨眉山蔬菜产业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构成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条。各参与主体各具职能、充分合作,共同提升蔬菜价值链的市场地位。龙头企业资产规模较高,在市场占据一定的份额。在农行具有AAA级信用评价,能够及时贷入所需资金。龙头企业将开发的优良蔬菜种子和农药化肥提供给农户和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同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保护价格收购协议,保障了产品的销售与渠道拓展。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共同出资成立的峨眉山市金丰蔬菜种植营销合作社对基地内的农户进行管理,代表农户与企业进行谈判,维护农户的利益。社内成员按照自愿原则实行小组联保制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农业银行依照价值链中各主体的利益联合机制和合同关系,创新信贷技术,简化贷款流程提供金融服务。通过价值链融资,农户的技术得到提升,融资问题得到解决,产品销路得到保障。农业合作社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农户的地位,解决了农户生产中的问题。龙头企业通过资金供给获得农业生产控制权,保障了蔬菜产品的质量,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利润空间增大。农业银行利用价值链的信息优势和龙头企业及合作社的推荐担保在成本降低的情况下管理风险,拓展了客户范围。蔬菜价值链融资模式使参与各方都得到了红利,蔬菜产业进一步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四、完善我国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建议

农业价值链融资创新了金融融资的渠道,为金融机构和农业企业带来了双赢,在我国的应用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其实施依然处在试点阶段,未实现大规模的推广。同时金融机构和龙头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还未能处分调动,价值链融资机制仍不完善,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政府牵头组建政府、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三方领导机制支持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发展,对于价值链融资中的问题三方研究解决,在价值链融资过程中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提醒风险并监督修正。

(二)金融机构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农业价值链融资管理。金融机构应对农业企业进行适度倾斜,充分参与到农业价值链中去,积极创新以农业价值链为对象的信贷评估技术,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信息优势对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并进行风险管理。

(三)完善风险共担与激励机制。农业价值链的构成越完善,价值链越能充分发挥效力。现行的价值链机制缺乏风险共担机制,导致风险集中在龙头企业,构建风险共担机制将有利于调动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和农户的自律性。当由于自然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风险来临时,启动风险共担机制,将风险有限分散化,避免因损失集中于一方而出现破产倒闭,进而价值链破裂的现象。逐步完善价值链激励和约束机制,减少寻租行为,保证合规企业的进入以及违规企业的退出,保证整个价值链的活性。对于价值链内交易制定规则,保证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地位均等。对农户的信用行为进行约束,不断提升农户的信誉,使价值链融资更加顺畅的运行。

[参考文献]

[1] 马九杰,张永升,佘春来.基于订单农业发展的农业价值链金融创新策略与案例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07).

[2] 张庆亮.农业价值链融资: 解决农业融资难的新探索[J].财贸研究,2014(05).

[3]赵磊.我国农业价值链融资问题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1(10).

[4] 张惠茹.价值链金融:农村金融发展新思路[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6).

[5]宋雅楠.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一个交易成本视角[J].中国物价,2012(11).

Abstract: Agricultural value chain finance is an innovative form of the finance which connect the specializ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ith the value chain and rely on internal business relationship of the value chain to provide financial services. By analyzing the composi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value chain and Comparing agricultural value chain financing with traditional financing of agriculture, we introduce the application status of agricultural value chain finance in the China at this stage to show the advantages and problems in the agricultural value chain finance. finally, we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is issu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value chain; internal finance; external finance

(责任编辑:郭丽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