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11-17邱丽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9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保障

邱丽阳

摘 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本文主要分为两部分,首先分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现状,土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情形及原因。然后就未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完善提出意见。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民权益;损害;保障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损害农民权益的情形及原因分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权益损害问题分析

1.农村集体组织干预过多,农民自主性欠缺

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并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乡村两级组织只能为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而不能直操直办。但是,近年来不时曝出因村委会非法干预导致农民权益受损的事件,不由得引人深省:为什么这类事件频频发生?是法律规定还是政府工作上哪些环节出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從客观上说,法律对于农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地位欠缺保护。从主观上说,农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的认识不够,缺乏自主性。

2.流转模式僵化,新型流转模式应当被鼓励

在实践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转包,转让,出租。其他的流转方式的因各地差异略有不同,但全国范围内来看,还是处于比较次要的地位。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对此鼓励的力度加大了,但是发展较快的只是个别的省市,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得到普遍的推广,广大农民还有很多没有享受到新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带来的福利。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农民权益损害问题分析

据《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对于城市居民,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是不能买的,否则,过不了户,办不了证。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是加以严格限制的。现实生活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进行自由的合法流转,但私下交易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因此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并不少见。主要原因有:首先是因为我国有关此权利流转的法律规制不健全,国家只是一味的限制在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并没有通过建立高效实用的流转法规来保障农民的权益。另外,对于村委会干部的监督也需要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程序应当更加正规化,透明化。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农民权益损害问题分析

国家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存在着一些问题损害到农民的权益。主要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无序,管理体制不健全;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耕地保护受影响;收益分配不均等。城市化进程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自发无序,进而导致了以上问题的出现。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一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规划只规划国有土地,对于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尚未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中;二是由于利益驱动,区域内土地的开发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都由各行政区各自决策,缺少全国统一的规划。

(四)征收中农民权益损害问题分析

1.征收补偿标准不科学,损害农民经济权利

土地征收实际上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既然是所有权的转移,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的价格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应当由法定土地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但是当下的土地征收制度,并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得到的补偿往往低于市场价格。

2.征收程序不完善,农民知情权受损

现行的土地征收程序建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程序,建立了用途管制制度。但是公共利益认定程序缺失,被征地人知情权、参与权保护的不足,征地后期监管缺失。在农村土地征收实际操作中征而未用、多征少用以及补偿费被克扣、挪用甚至贪污的现象严重。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进路探索

(一)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我提以下建议:首先,必须坚持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只有明确基本原则,土地确权工作才能顺着正确的方向做下去。其次,依法依规工作有序。正如文章所说: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登记资料记载和证书填写无误,发证及时。[1]最后,我们国家在实际土地确权工作中应当以科学的测算方法,因地制宜,合理的计算土地面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土地确权工作的同时,相关数据库应当被建立和完善。在科学数据的支撑下,我们国家才能更好的进行土地改革,农民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民主监督

通过前文分析提两点建议:第一,全部财务公开。将村委会的每一笔财务收入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减少腐败的有力途径。第二,提高村委会成员素质。村委会的成员应当被要求具有时代目光,经济头脑,创新思维,廉洁作风。在村干部选举中,我们应加强民主监督,防止“买官”现象的发生。政府应当加强素质培训,鼓励有知识大学生加入村委会,为村委会注入新鲜的血液。

(三)市场建设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市场,首先要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有文章指出:农村土地流转组织和服务机构尚未建立,服务体系不完善,还不能为土地流转提供有效的引导、指导和服务,这样致使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状态。[2]建立包括咨询、代理、仲裁、地价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的制度,并做好农地信托、农地抵押、农地证券、保险等工作,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3]最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农村土地市场信息的及时,准确,迅捷。

(四)法律完善

首先,针对征收补偿标准问题,我建议我们国家尽快出台或修改相关法律,提高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农村土地征收。其次,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正如文章所说:有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且脱离现实,比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对于流转对象的规定过于严格;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则存在缺陷,缺乏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登记手续不完善等。[4]再次,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确立专门规范此权利流转的法律法规。鼓励和规范新型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是土地改革的工作重点,出台专门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的法律系统,完善各种法律制度,更加细致全面的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于建嵘,石凤友.《关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的几个重要问题》东南学术,2012年第4期.第6页.

[2]任彬彬.《浅析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特征与对策探讨》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12月第30卷第23期.第165页.

[3]鄂艳娟,杨润清.《基于土地流转视角的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研究》地方经济.2011年8月刊.第195页.

[4]孙淑云,吴海玲.《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1月第15卷第1期.第57页.

猜你喜欢

农村土地流转保障
探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经济增长的影响
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土地确权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研究
让法律走进心灵
推行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 促进电网应急物资保障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