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市场 宜分清投资和信贷
2015-11-14刘兴成
中国证券期货 2015年11期
关键词:金融
中国的金融市场,应当定位于诚信金融、全民金融和引导实体经济创造效益的金融,不该是国企金融、官本位金融、房地产金融和投机炒作金融等畸形金融,更不应该是欺骗金融
自2008年发生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防范发生系统性或区域性金融风险当作金融工作的底线。与此同时,各地发生的大大小小的金融骗局,成为维权和维稳新的导火索。观察这些纷繁复杂的金融骗局,发现中国的金融市场竟然分不清投资和借贷,金融骗局中既有欺骗者的责任,又有被骗者的责任,还有监管者的责任。因此,分清投资和借贷,应当成为防范发生系统性或区域性金融风险首当其冲的措施。
如何区分投资借贷
储户到商业银行去存款,本来是个借贷关系,储户是贷款人,银行是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等到储户从商业银行走出来,储户手里拿的也许是保险合同、理财产品合同、甚至是担保合同,就不是借贷关系那么简单了。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和武昌支行与15位储蓄存款客户因为7860万元发生纠纷,涉及银行以理财产品的名义招徕储蓄客户为银行的承兑汇票债权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民生银行成功地将与15位储户的借贷关系,变更为金融衍生关系。
15位客户与民生银行武昌支行之间建立了22个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存款额合计7860万元。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与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但武汉分行并没有向永福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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