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第七十五回“奇葩证明”惹人醉“爆粗干部”当严惩

2015-11-11碧海风

党员干部之友 2015年6期

□ 碧海风

最近,“奇葩证明”这个词火了,红遍了大江南北。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

在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讲了这个故事。“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结果呢?”李克强说,“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其实,类似证明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奇葩证明一件件层出不穷:

成都市民周女士70多岁的父亲去世,留下总共只有410元存款的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这需要到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400元。5月10日下午,再一次到银行交涉无果后,站在银行门口,周女士叹了口气:“好吧,银行,你们赢了,那些钱归你们了!”

还有,甘肃兰州90后青年用家庭地址注册公司,工商部门要求他去社区开“不扰民证明”;黑龙江哈尔滨市民小威应聘银行押运员岗位,公司要求社区开“人格担保证明”;湖北宜昌林师傅不小心把10元掉进煤炉,烧缺一个角,银行要求社区开具“非人为故意证明”才予以兑换……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摸不着头脑。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