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影视的互动
——以小说《平凡的世界》的影视剧改编为例
2015-10-29王伟青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5年12期
王伟青
(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
文学与影视的互动
——以小说《平凡的世界》的影视剧改编为例
王伟青
(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
文学与影视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在媒介方式、叙事形态和接受方式上都有各自的特点,但它们同作为艺术,却有着共同的本质、目的、语言机制和审美功能,这就使得文学作品的影视剧改编具有了可能性,而这种改编实际上是在原著基础上的二度创作,它不仅促进了文学自身的繁荣,同时也提高了影视剧的艺术品味,形成了文学与影视的良性互动发展。
文学;影视剧:改编;良性互动
近年来,随着电影《白鹿原》、《归来》、《狼图腾》及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红高粱》、《平凡的世界》等的热播,文学原著改编成影视剧已蔚然成风。但就这一现象来说,并不新鲜。自电影、电视诞生之初具有叙事能力之时,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学作品就已成为影视剧创作的重要源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文学作品的影视剧的改编,并非是单纯的语言转译过程,还必须考虑到文学作品的“可改编性”,建构出一套完整的与剧本叙述的故事相适应的视觉代码,完成其对文学的一种影像式的选择与接受。
一、文学作品的可改编性
文学与影视本是两个并行的艺术体。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艺术在媒介方式、叙事形态和接受方式上都有各自的特点;但从深层的角度看,它们同为艺术,不管是模仿、再现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还是表现人的内在情感,小说和影视剧都试图从艺术的角度对生活、对世界做出自己的阐释,试图建构出一个由作家或编剧主观臆造的一个虚构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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