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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5 年8 月26 日)

2015-10-26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5年19期
关键词:消费者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味之天”牌棒棒豆花等12 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件: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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