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血迹搜索犬在两起命案中的使用成效
2015-10-25李瑞明李明渝
中国工作犬业 2015年12期
李瑞明 龚 意 李明渝
浅析血迹搜索犬在两起命案中的使用成效
李瑞明龚 意李明渝
在刑案中多数命案现场都会有血迹、血衣或作案工具等残留或遗落,其血迹气味为警犬作业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但在案件的实战使用中警犬训导员制定的用犬方案将决定警犬能否起作用。只有通过人犬结合,科学用犬才能发挥警犬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从而为侦查提供方向和线索。
一、两起命案基本情况
案例一:2015年1月14日13时许,北碚区静观镇某村村民卢某被人杀害,遂要求带犬民警携犬协助办案民警开展工作。
案例二:2015年8月13日晨,李某在其位于北碚区天府镇某村的家中持刀将其母亲翁某砍伤致死,并将自己左手四根手指砍断,遂要求带犬民警携犬协助办案民警勘查现场。

图为血迹搜索犬
二、警犬使用经过
案例一:接到通知后,带犬民警携追踪犬“雪文露”、血迹搜索犬“思芳”、物证搜索犬“晴浩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被害人被杀害于山坡上自家菜地里,头颈部有多处创口,经法医初步鉴定,系锐器伤及颈总动脉失血较多,导致被害人休克死亡,现场有明显搏斗痕迹。了解案情后,带犬民警制定用犬方案,血迹搜索犬“思芳”以死者尸体为中心开展搜索,警犬在中心现场附近搜索过程中多次示警,为进一步明确搜索方向,带犬民警指令警犬扩大搜索范围,警犬朝向被害人尸体左侧的小路上逐渐上线,沿途多次出现示警反应,直至警犬搜索约200米至一所院落坝子处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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