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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

2015-10-24李维明

小星星·阅读100分(高年级) 2015年10期

李维明

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我和读二年级的大妹妹维娜坐在饭桌旁(那时我们没有书桌),各据一方做作业。小妹妹维佳闲着无事,则围着桌子转悠个不停,想等我们作业做完了带她出去玩。

做了几道算术题,我就起身去喝水,后来又“顺便”玩起了外婆的眼镜,我惊奇地发现这眼镜的镜片居然有放大功能。于是,便理所当然地对眼镜很仔细地“研究”了一番。

就在意犹未尽放下眼镜准备去做作业时,我发现眼镜腿被弄断了。当时把我吓得要命,家境不是很宽裕,家里在开支上一直是很节省的,天知道重新买一副眼镜要花多少钱呀?!脑子转了一会儿,我让自己冷静了下来,并很快处理好“现场”,然后悄然回到了写作业的地方,两个妹妹均未发现我有任何反常的地方。

外婆回来了,她很快就发现眼镜腿断了。慈祥的外婆没有厉声责问,只是要求犯错误的人主动承认错误,并再三表示不会追究了(不告诉我母亲,母亲的脾气是比较急躁的)。大妹妹维娜说她一刻也未离开过座位,所以不可能是她干的;我也说自己未移动过地方,没有碰过眼镜。小妹妹很爽快地说:“是与哥哥、姐姐没有关系。”

不过,这种“排他法”却把小妹妹维佳排成了嫌疑犯。因为她在这里转个不停,而且无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外婆问:“别人都没有动眼镜,那么一定是你弄坏的了?”小妹妹愣了一下,接着就“哇”地大哭起来,说:“也不是我弄坏的!我真的碰也没有碰过眼镜。”

外婆的眼光在我和大妹妹脸上扫视了一遍,说:“弄坏眼镜并不要紧,我希望是谁弄坏的,就自己勇敢站出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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