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设计变更打造阳光大道
2015-10-22文/杨莹
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2015年4期
文/ 杨 莹
把关设计变更打造阳光大道
文/ 杨 莹

(图/华盖创意)
背景介绍
近年来,在交通道路工程建设中,招投标领域因易滋生腐败备受社会关注。而具体谈到“设计变更”,一般人并不了解其背后的潜规则。由于设计变更环节的专业性较强,表面上看起来合法合规的变更,只要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般难以被“圈外人”发现。
在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宿扬高速扬州段重大工程预防过程中,对交通道路工程设计变更环节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加强对设计变更环节的预防,不仅是完善工程建设中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防治交通道路工程腐败的现实需求。
案件分析
深入分析设计变更环节的职务犯罪,暴露出的是交通道路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腐败分子钻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漏洞,加之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工作缺乏独立性和主动性,客观上导致了监督的弱化和管理的盲区。
对设计变更金额没有限制
交通道路建设中难免发生设计变更,合理的设计变更是允许的,可应当有相关的限额规定。如蒙新高速全长约85公里,是我国连接越南及东南亚国家的国际通道的一部分,于2009年建成通车并试运营。云南省审计厅经过审计发现,蒙新高速,在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各标段都不同程度存在多计多付工程款的问题,多计工程价款1261.15万元,多付工程款53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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