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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高缓和段设计

2015-10-21关宇驰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5期

关宇驰

摘要:超高对公路的行车安全和舒适性是十分重要的,文章结合超高的相关设计因素,针对超高缓和段的设计长度和过渡方式,以及适用条件和注意事项进行研究。

关键词:超高缓和段;超高渐变率;超高设计方式;超高值的采用

1 超高缓和段长度

1.1 超高渐变率的选用

超高渐变率应控制在一定的数值范围内。超高渐变率太大,路容不美观,乘客不舒适;太小,排水困难。我国路线规范针对四车道以下公路规定了不同设计速度时最大超高渐变率。对六车道和八车道高速公路的超高渐变率没有明确规定, 美国AASHO对于多车道路面超高缓和段的长度规定为:

三车道公路的超高缓和段长度, 为双车道公路长度的1.2倍;

四车道公路的超高缓和段长度, 为双车道公路长度的1.5倍;

六车道公路的超高缓和段长度, 为双车道公路长度的2.0倍。

超高缓和段相同时,至旋转轴距离越大,超高渐变率越大;同时路幅扭转的角速度也不同,即旋转路幅越大,超高渐变率的值越大。出于排水考虑,车道横坡度由-2%(或-1.5%)过渡到2%(或1.5%)的路段超高渐变率p不得小于1/330。

我国未对六车道和八车道高速公路的最小超高渐变率进行规定。若取相同渐变率, 会造成滞水路段长度过长, 故设计多车道高速公路,从标准路拱过渡到零坡时, 一般取四车道高速公路超高渐变率为1/330时所对应的路面扭转角速度( 即超高缓和段长度) ,反算六车道和八车道的超高渐变率, 当超高渐变率大于规范所规定的最大值时, 取规范规定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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