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房产查封的问题
2015-10-21王颖
房地产导刊 2015年4期
王颖
【摘要】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房产查封已成为登记机关在协助执行中的常见工作。本文说明了房产查封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并且对房产轮候查封和预查封这两种形式作了简单阐述。
【关键词】房产查封;轮候查封;预查封
一、查封概述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暂时性的控制行为,并不决定被查封的房屋权利归属。
查封可分为司法查封和行政查封。司法查封是指公安、检查院、法院所实施的在侦查起诉审判等活动中的查封。行政查封是指行政机关为保证社会管理职能的顺利履行所实行的行政强制措施。因为房屋具有价值大、不可移动、难以隐匿的特点,所以常被作为查封的标的物。对房产进行查封已成为登记部门在协助执行中的常见工作。
房产登记部门规范化程度的高低,必然会对房产查封限制措施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查封机关如何与房产登记部门密切配合也同样决定着查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查封机关在查封房产时,由于对房产登记的相关业务知识不是十分清楚,只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对房产进行查封,这往往会使所要查封的房产与登记部门所记载的情况产生冲突,因此查封机关在实施查封房产前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事先查阅房产登记档案,了解将要查封房产的及时信息。
房产登记工作人员对首次查封的,应当查看经办人员工作证,再根据被查封的房产情况、查封方式、查封期限等查封登记书内容进行协助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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