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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在施工中的常见分歧探讨

2015-10-21徐珊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8期

徐珊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建设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在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常见问题探讨,以施工单位角度为出发点,总结各阶段的争议焦点、处理意见,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总价包干、签证变更、工程结算、争议

一、固定总价合同定义

固定总价合同即“包死合同”,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额外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合同结算价款一律不予调整。这类合同多用于工程量小,工期较短,设计比较完善的工程,此类工程的量价风险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固定总价合同特点分析

与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合同形式相比,这类合同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1、工程结算价的确定

“固定总价”这一概念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认为所有工程只要固定总价就是全部包含,不可调整,其实固定总价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固定基础上的,也就是相对工程量是固定的,若发生合同外工作内容是可以相应增减的,即工程结算价=合同包干价+变更签证价,对施工单位而言,如何在合同包干的前提下,找到变更签证点是施工过程的重要工作。如某公建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结构施工中,设计院重新下发了四到十楼的结构板图,施工单位根据最新施工图纸,重新计算此区域的结构板筋及混凝土工程量,减去原包干部位的对应工程量,单价参考原投标单价,以此作为合同外的变更增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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