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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投资项目的质量监管问题探析

2015-10-21李湖海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30期

李湖海

【摘要】由于城建投资项目按市场化规范来运作,使项目建设形成了业主、施工、监理三方的协作关系,业主作为发包方,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有权进行质量监管,同时,业主方

还应主导建立三方协商的质量管理合作机制,并且通过业主自身的质量监管能力建设,使工程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

【关键词】城建项目 工程质量监管 机制建设

工程质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即是工程的实体质量。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城市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城建投资公司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业主,对项目质量必须起到重要的监管作用和责任。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三方关系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项目“业主、施工、监理”的三方关系,分析和处理好三方关系才能把质量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三方是平等的法人关系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共同成为项目建设的主体,从法律地位上来说,三方是平等的,三方这种平等的法律关系,又意味着三方有着共同的责任,用通俗的话来说,三方是“捆绑”在一起了,这种“捆绑”是基于法律的共同责任,所以,三方对此要有准确的认识,共同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

(二)业主是质量法定责任人业主通过法律规范,以招标方式确定了施工方和监理方。从委托与受托关系看,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又更为强势,委托方首先是项目业主,是项目建设的法定责任人,工程质量的好坏,第一责任人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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