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探讨
2015-10-21王金芳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30期
关键词:管理
王金芳
【摘要】针对目前实行排污许可证监管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污许可证有关规定,从基层环保部门实践工作出发,探讨如何加快制定国家层面立法和技术规范及相关核查监管制度。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探讨
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这就是说,新环保法再次明确了相关企业的义务,确立了排污许可证的法律地位。
作为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大量工作实践和业务学习中,按照职责权限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遇到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以应对排污许可证管理中难以界定的技术层面问题。
1、排污许可管理政策现状
排污许可证经过试点试行之后,新《环境保护法》以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规定明确提升了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给现有重污染企业造成一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调整污染企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一定引导和刺激作用。
但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题。国家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暂行办法》均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具备地方立法资格的省市已对此作出了专门的立法,但是还不足以指导基层环保部门监管排污许可证工作实践。
2、实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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