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初探
2015-10-21黄雪梅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30期
黄雪梅
【摘要】在新的经济发展条件下,城市建设情况日益复杂,规划流程日益精细,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越来越高,这对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真正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是城市规划管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经济发展新常态;规划管理
1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1.1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第3.0.16 条的解释是: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1.2 城市规划管理的直接载体
规划起源于 19 世纪后期资本主义解决各工业城市的环境恶化和社会问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公共事务的组织力量在社会变革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国的城市化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总体发展水平低。在借鉴了外国城市规划管理经验后,避免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弯路子,同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与管理途径。在已批准的各类型城市规划中,最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工具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借鉴了国外的土地分区管制(区划)法,结合我国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大背景而产生的。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它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选址审批有了新的依据。
1.3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实际实施中,城市规划管理就是根据现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体系和已批准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实施行政审查,审批,发放“一书两证”,对在规划范围内经批准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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