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小学须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
2015-10-20
广西教育·D版 2015年10期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小学新生和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学校严格按照《小学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操作流程》《中职新生电子学籍接续操作流程》的要求,在小学学籍系统和中职学籍系统中利用相关功能导入新生名单、接续学籍、补录新生其他信息、审核学籍档案,完成新生注册。其中,小学须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中职须在新生入学2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晚于2015年11月20日)为其注册学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