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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粲《爵论》评议——兼论军功爵制的废除

2015-10-17朱绍侯

军事历史研究 2015年3期

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商鞅变法确立的军功爵制在秦汉时期曾盛行一时,至东汉末年历经571年(秦孝公六年至建安二十年)。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军功爵制有四次大的变动。首先,商鞅变法建立的军功爵制是十八级,其中没有列侯、关内侯和驷车庶长,而在一级公士以下还有一级小夫爵。另外,客卿(相当于左庶长)、正卿(相当于右庶长)也属于军功爵制中的爵名。其次,在秦君称王以后,才增设列侯、伦侯之爵位,十八级军功爵制才变成二十级的军功爵制。在秦代(含战国时秦国),重爵轻官,当官必有爵,无爵不能当官。这在琅琊刻石的题名中可以得到证明。其三,汉初继承秦制,但有因有革。汉初所确立的二十级军功爵制,在名称上与秦代并不完全相同,而是把伦侯定名为关内侯,把客卿、正卿定名为左庶长、右庶长,增加了驷车庶长,而取消了公士以下的小夫爵。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汉代的二十级军功爵制的名称是:“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①班固:《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39—740页。说是“皆秦制”,实际爵名与秦代并不完全一致。不仅如此,汉初还把二十级军功爵制分为四大等级:即一等是侯级,包括彻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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