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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槟榔的“北伐”

2015-10-16宋金波

支点 2015年10期
关键词:槟榔韩愈东北

宋金波

东北一个县城,短短一条街上,居然有三四家便利店售卖槟榔——你信吗?

东北当然没有那么多湖南人或海南人。吃槟榔的,是正儿八经的东北人。

不但如此,在人们平素印象里不出产也不消费槟榔的东北,还有好几个地方叫“槟榔村”或者“槟榔沟”。不仅是东北,向西到内蒙古,向南入关,河北、北京等地,还有好几个槟榔村、槟榔沟的地名。这些地名以及为数不多却坚持吃槟榔的东北人,是槟榔北伐的遗迹。

槟榔从最南的南边,先登陆南粤之地,继而一路北进,先是在云南、湖南建立了稳固的根据地,接下来,这种秉性酷热的食品,竟征服了来自苦寒之地的满族,登堂入室成为一种奢侈消费,甚至成了满族人“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食用槟榔的习俗,最早在海岛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其后,它的影响所及,就绝不限于南方热带的海岛了,比如印度,是槟榔最大的消费国。它的另一个方向,就是中国。

记载我国槟榔起源最早的文献是《中南八郡志》,距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根据文献,甚至可以猜测,早在2100年前,现在陕西西安一带的北方人,已经见过、吃过并且愿意引入、食用槟榔。

到唐朝,槟榔又征服了一个对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人,这个人后来被槟榔行业尊为祖师。他就是韩愈。

“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是河南人,自称老家是东北(辽河流域),长期在陕西西安工作。由于总是发表不当言论,被贬为潮州的一个小县令。他一路向南,悲情难抑,“雪拥蓝关马不前”。古时的潮汕人家有用槟榔预防瘴疠、招待宾客的习俗,明代李时珍就在《本草纲目》中记载:“槟榔释名:洗瘴丹,闽中称为橄榄子”;“南方地湿,不食此果无以祛瘴疠也。”入乡随俗,韩愈嚼起了槟榔。后来他回中央任职,官至国子监祭酒,相当于今天的北大校长兼教育部副部长。这么一个大文豪喜欢吃槟榔,当然具有极佳的推广效应。

一个合适的形象代言人,加上本身又有杀虫、祛瘟疫的疗效,连公立医院的大夫(中医)也喜欢放入处方,槟榔的北伐进度加快了。到宋元时,已经有专门的槟榔生产经销商,靠经营槟榔致富。明代开始,槟榔是越南等国上贡礼品的标配,北京城的“官二代”、“富二代”,经常在袖子里放点槟榔,没事嚼上几口,很时尚。

清朝,槟榔迎来了它的极盛时期。帝王将相或贩夫走卒,都好上了这口。《红楼梦》里提到贾琏爱吃槟榔,他随身带的“槟榔袋”,已是上流社会的必备之物。

槟榔原本在广东等地,就是财富的象征,广东《潮州竹枝词》云:“得致槟榔一千口,胜他邻女有乌羊。”槟榔成功“攻陷京师”,成为当时最主要的奢侈消费品,其地位,只怕不亚于今天的正宗古巴雪茄或波尔多红酒。当时在湘潭批发的槟榔价格是每斤三百文,卖到武汉就到了一千五百文;到了京城,价格就涨到四两银子一斤,这根本不是一般人家能消费的食品了。

由于种种原因,槟榔北伐的战果,未能巩固,槟榔在北方,大体上已经再度成为食品中的异类,只留存下一些地名,供后人凭吊,回忆当时槟榔既高且贵的盛景。(支点杂志2015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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