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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等

2015-10-13

妇女 2015年10期

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王某与柳某结婚后不久即遭遇空难,不幸身亡。此时,妻子柳某已经怀有3个月的身孕。在继承时,柳某还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柳某还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尽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即孩子自出生时起,才是公民,才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但是,为保护即将出生但还未出生的孩子的利益,《继承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而,柳某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

女白领网上发帖揭露月嫂,是否涉及侵权

即将临盆的石小姐通过某网站结识了月嫂黄阿姨。双方经过面谈后,彼此都感到满意,于是达成协议:石小姐生产后,黄阿姨在她家担任住家月嫂。但是雇佣关系结束以后,石小姐却在网上发帖“揭露”黄阿姨在服务期间的种种“劣迹”。自从帖子贴出之后,黄阿姨本已签订的两份工作合同都被雇主单方面解除了。于是,黄阿姨认为石小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石小姐在网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黄阿姨的要求合理吗?

黄阿姨可以要求石小姐赔偿。虽然每个公民在网上都具有言论自由,但这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的自由,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一旦侵害他人权利,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石小姐发帖的内容为事实,其在网络这种公共媒介上传播对别人不利的信息,也构成了对别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如果网站未对这个事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使得黄阿姨的名誉遭受更大损失,那么该网站应该和石小姐一起,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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