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世界那么大,想走就走?
——辞职应注意哪些事

2015-10-12周斌

工友 2015年5期
关键词:法律

文_周斌

世界那么大,想走就走?
——辞职应注意哪些事

文_周斌

前不久,一张加上标点符号仅有10个字的辞职信:“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辞职信在网络疯传,其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女性的手笔,却有着令男人汗颜的勇气和胸襟”,“字好漂亮,文更漂亮”……很多人对这位被“马赛克”遮掉姓名的作者赞不绝口,表达身为职场一员对这一“最具情怀辞职信”的羡慕。

但是,辞职不是儿戏,还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厘清。

关注一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是否需要单位批准?

顾老师在一所中学任教,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是占有编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三是不占有编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

如果顾老师属于以上第二种人员,适用国务院颁布的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顾老师属于以上第三种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但劳动者仍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
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为什么法律推理必须是独特的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法律拟制与法律变迁
非正义法律之解释与无效
《欢乐颂》中的法律“梗”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