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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角色失调引发的人肉搜索及其规避

2015-10-09祁涛,陈芳

中州学刊 2015年9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

【新闻与传播】

社会角色失调引发的人肉搜索及其规避

祁 涛陈 芳

摘要:在惩恶扬善型人肉搜索事件中,社会角色失调是其源头。角色失调生成社会事件,引发网民的窥视欲望;而“去角落化”的网络平台使搜索指令和信息汇集畅通无阻,搜索对象的身份得以确认;在身份确认之后,网民会施以“畅为式”的闲谈,赋予搜索对象以污名形象,并用不拘形迹的语言进行批评,甚至在现实生活中施以话语攻击。人肉搜索是社会舆论召唤社会规范的网络样本,规避它的伤害的最好办法,是“认识你自己”和“做好你自己”,即理解社会角色期待,塑造正常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社会角色失调;集体窥视;人肉搜索;污名化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7-29

作者简介:祁涛,男,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新闻学博士(开封450001)。

“‘人肉搜索’发挥作用主要是依靠‘道德话语’及其所产生的生产性力量,这是‘人肉搜索’最基本的话语特征。道德话语借助于网络媒体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酵下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量,影响着现实生活中具体事件的发展及涉入事件的个体的生活。”①这种诉诸道德话语以影响现实的特征,使得学界对人肉搜索的讨论,基本上也是道义介入性质的。目前学界对人肉搜索的研究中,大部分探讨的是人肉搜索涉及的道德、法律问题。如陈正辉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人肉搜索的伦理规范。②刘晗认为,关于人肉搜索的讨论和处理中,存在着依据隐私权支持管制人肉搜索和依据言论自由权利支持人肉搜索行为的两种倾向之间的冲突。③还有一部分研究对人肉搜索的传播特征等进行分析,如刘丹凌认为,人肉搜索呈现出交融性传播方式、多元化传播形式、庞冗复杂的信息流、松散的沉浸式参与等特征。④这些研究,虽然有助于人们认识人肉搜索的特征及影响,但无法回答如下问题:为什么是他被搜索?搜索是如何进行的?搜索之后他会被如何对待?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将结合戈夫曼的形象管理理论、皮埃尔·莱维的集体智慧理论和海德格尔的闲谈理论,来分析人肉搜索对象的选择、行为的实施及待遇的施予。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研究的人肉搜索事件主要是惩恶扬善型的,这也是目前争议最多的人肉搜索事件类型。

一、角色失调引发网络集合——人肉搜索的
形成动因

“社会生活有个必要条件,即全体参与者分享一套合乎规范的期待。”⑤这种“合乎规范的期待”,是通过社会角色管理来实现的,即社会督促个人根据处于他这样地位的人所应遵守的规范行事。在戈夫曼看来,角色是社会化的基本单位,正是通过角色,社会工作得以分配。对角色承担者来说,他在同角色他人交往中需要做好形象管理,以证明他的素质与其角色相称。“他通常总有某种理由来展开积极的活动,以便向他人表达他有意表达的印象。”⑥角色承担者接受了社会期待,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持,人成长为正常的人,生活呈现为常态生活。

但是,角色扮演常常遇到障碍、遭受失败,出现角色失调。角色失调有四种情况:一是角色冲突,即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发生矛盾和抵触,妨碍角色扮演顺利进行。二是角色不清,即社会和角色扮演者对角色标准界定不清,影响正常行动。三是角色中断,即角色承担者承担的两种角色之间发生了矛盾。四是角色失败,角色扮演者无法进行成功表演,给社会造成恶劣后果并使自己遭受重大打击。角色失调会导致表演崩溃,“表演者所支持的现实就会受到威胁”⑦。

角色失调与表演崩溃,会使社会秩序出现裂痕,人不再是正常的人,生活不再是常态的生活。它生成为事件,而事件的效应是吸引注意力。角色失调的发生,往往挑战人们生活认知的边界和伦理情感的底线。它迫使人们追问:他是谁?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我会不会受到影响?这种欲知道、欲使人知道、欲被人知道的新闻欲,在过去培养了路边的“看客”,在互联网时代则制造了“网络围观”。“网络围观”是人肉搜索启动的前奏,它由以下三个环节构成。

1.角色失调成为情绪感染源

勒庞指出,“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⑧。事件在激起群体聚合的过程中,发挥的并不是理性探讨的功能,而是情绪感染的功能,是情绪感染之源。在人肉搜索中,角色失调行为与社会角色常规发生冲突,会激发人们的义愤感或同情感。如一条“事故现场官员满面笑容,情绪稳定”的微博,暴露了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角色扮演的失败,使网民认为其“毫无人性,只有官样”,启动了围观和搜索行为。事件作为情绪感染源出现,使得受到事件影响的网民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亢奋、冲动的状态。他们对事件所做的往往不是冷静、理智的分析,而是急切甚至狂热的情感表达。

2.群体聚集的形成

感染源的出现激发了网民的情绪,网民在网络平台上迅速聚集,单位往往以万为计。如“男司机殴打女司机”事件发生后,腾讯网发布的“女司机遭男司机当街暴打,35秒内4脚踢中脸部”,参与评论3.7万;新浪网转载的“男司机拖出女司机暴打续:相互别车喊话”,参与评论14万;腾讯网转载的“成都被打女司机母亲:女儿别车因急着去做慈善”,参与评论11万。大规模网络聚集的直接效果是角色失调者受到社会审视,网民对角色失调者的行为指指点点,而角色失调者则会产生被监视的感觉,失去了遮蔽个人信息的能力,个人资料向社会的敞开已无可避免。

3.窥视欲望的激发

人们都有窥视他人后台信息的倾向,因为窥视作为人们观看世界的非常规手段,是了解他人特别是真实他人的重要方式。互联网平台为窥视他人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匿名状态则为窥视欲望的滋生创造了适宜的环境,于是网络窥视扭转了窥视在观看中的边缘地位,成为网民注视他人的主要方式之一。角色失调引发网民关注后,围观者往往携带着强烈的收集该对象信息的冲动。如周久耕宣称要法办降价售楼开发商之后,网民即宣称要找到他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这种信息需求通过日常的公开手段不可能得到,网络窥视成为自然的选择。窥视欲望一旦产生,人肉搜索就水到渠成了。

二、社会化平台上的集体窥视——人肉搜索
行为的实施

窥视他人的生活,说他人的飞短流长,是人的天性。初民社会市场上传播的新闻包括出生、死亡等家长里短;咖啡馆是17世纪英国人的信息交流中心,其间有不少风流韵事;在中国的饭局上,人们经常披露些小道消息。但是与人肉搜索不同,这种窥视和言说是小范围、角落化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在社会角落里谈论着——办公室、街头巷尾等,知道的人只有同事、朋友和邻居,交流的内容呈现为街谈巷议。但是新媒介“可以使大区域缩小为可以互动的社区”⑨。互联网把社会变成了没有角落的地球村,交流平台上人数众多且跨越区域,如新浪微博月活跃用户1.76亿,天涯社区注册用户超过1亿,猫扑网注册用户1.3亿。在这种条件下,网民的窥视成为去角落化的社会化窥视,人肉搜索则集纳着消解了地域界线的集体性智慧。

集体智慧是互联网时代网民之间交流信息、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式,它是指网民利用各自的专长来解决特定问题、达成共同目标的行为。皮埃尔·莱维指出,没有人无所不知,但是每个人都各有所长,于是以前单凭个人掌握不了的信息和理解不了的知识,可以在网络中交流获得。网络群体聚合而成的新型社区,充当着集体讨论、商谈和发展的平台,“在某一给定时间能为集体智力活动提供可能的所有相关知识”⑩。人肉搜索是基于特定议题的众多网民共同参与的信息查寻与检索过程,网民依据消解了地域界线的社会化平台,在讨论过程中贡献各自掌握和查找的信息,共同完成对搜索对象的信息搜集。这个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发出搜索指令

事涉对象激起了搜索欲望,就会有网友发出搜索指令,即在网络上发出搜索号召或者提出搜索问题。它最早出现于问答论坛中,如猫扑论坛中有网友提出问题并许诺Mp作为赏金,而赏金猎人会以人工参与的方式提纯从搜索引擎中得到的信息,回复帖子予以解答。随着人肉搜索影响力的扩大,网友面对令人义愤或同情的事件,出于对真相的追求或对正义的捍卫,即使没有赏金也会积极参与搜索行动。如在“虐猫女事件”中,网友“碎玻璃渣子”公布了虐猫视频截图,“黑暗执政官”在天涯社区发起“宇宙通缉令”。仅仅6天时间,虐猫事件嫌疑人就基本确定。由此可见,搜索指令是启动人肉搜索的钥匙。一旦有人发出搜索号召,网民就会集中起来对搜索对象狂轰滥炸,人肉搜索就会成为连续不断的滚动过程,直到搜索对象无秘可守、无疑可存。

2.汇集搜索信息

搜索指令发出后,处于集体亢奋的网民会从各个方面来提供搜索对象的行为记录。记录中既有从搜索引擎中提纯的信息,即利用百度、谷歌等确认搜索对象的网络使用痕迹,找到其QQ和微博等;更有内部人士公布其住宿、购物和其他支付记录;也有网友在跟帖中提供有关搜索对象行为的记忆。如对女司机卢某,有网友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了其QQ,有网友公布了其车辆违章记录,有网友公开了其82次开房信息,也有网友回忆说他们家人纵容孩子开汽车天窗乱丢垃圾。网友们提供的材料全部汇集到网络平台,构建了搜索对象的“阴暗过去”,搜索对象的形象即被定格。无论卢某过去做过多少事情,但是在网友心中留下的只是路霸印象。

3.确定搜索对象身份

与其他网络事件主要关注事实本身不同,惩恶扬善型人肉搜索主要是针对个人的,搜集的是个人信息,评价的是个人道德。因此,网民会依据汇集起来的信息,迅速确定搜索对象的现实身份。在确定对象现实身份的基础上,网民会对其进行道德攻击和现实批判,这是搜索对象现实压力的直接来源。如林嘉祥事件中,林涉嫌猥亵女童且出言不逊,网友通过人肉搜索确定了其职位、任命通知、简历、车牌号码和手机号码,最后导致交通部出面调查并对其做出处分。人肉搜索依靠察知的力量使角色失调者受到了处罚。

三、“畅为式闲谈”赋予污名——道德评价式
话语的生产

话语是极具生产力的事物,一个文本可以不断被复述、建构、解读和评价,延伸出无数的话语和文本。如“@曾郎说事”转发的网友人肉女司机82次开房记录的微博,有超过400万人阅读,13000多人点赞,评论分享23000多次。不仅如此,这些话语还界定事件的性质,确定言说对象应受的对待——究竟是值得同情还是需要批判,是需要揭露还是应当付诸攻击。话语的这种生产性,是在“闲谈”中产生的。海德格尔认为,闲谈并不是位卑一等的概念,而是常人领悟和解释世界的无根基状态,表明常人混迹于公众意见之中。公众意见使“一切都晦暗不明而又把如此掩蔽起来的东西硬当成众所周知的东西与人人可以通达的东西”言说出来,使人们以为自己过着真实而生动的生活。滞留于闲谈中的常人沉浸在自信与自明中,传播着一种非本真地领会和解释世界的情绪,并把人们“赶到‘畅为’无阻的境界中去”,即对什么都可以闲谈的状态。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人们在确认了搜索对象的行为和身份后,同样会开始这种“畅为”无阻的闲谈,对搜索对象进行言语轰炸。

1.闲谈的直接效果是污名化搜索对象

搜索信息汇集之后,网民会以之拼凑出搜索对象的形象,其目标是证实之前对搜索对象“阴暗人格”的判断,建构实施攻击的心理准备。如在“铜须门”事件中,网友给“幽月儿”贴上了“骚货”“垃圾”“下贱”“破鞋”等标签。按照戈夫曼的说法,他们实现了对搜索对象的污名化。污名“是一种意识形态,用来解释他低人一等和他所代表的危险”。网友依据拼凑出来的形象,将搜索对象隔离于常人之外。他们给搜索对象建构了一种社会记忆,成为社会识别他的档案材料,使之在社会交往中经受审查,使交往者认为他不值得正常交往。

2.闲谈的方式是不拘形迹的语言攻击

“不拘形迹的语言”是巴赫金描述欧洲中世纪广场狂欢时的用语,典型的是惯用骂人话、诅咒和各种粗话。在人肉搜索中,由于已经确立了对搜索对象的道德优势,网民就会用脏话、粗话和骂人话对搜索对象进行抨击。这种抨击,既有温和的调侃,如网友评价女司机卢某,“做人还是谦逊低调和善点好,否则连大姨妈都保不住”;又有恶意的辱骂,如“辽宁女”事件中有网友恶语相向,“这种死孩子就得拿鞋底抽,抽改了为止”。不过,人肉搜索中的骂人话与巴赫金所说的广场狂欢语言不同,广场狂欢语言中的脏话有诙谐和重生之意,而人肉搜索中的骂人话往往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

3.闲谈的极端化表现——现实中的话语攻击

人肉搜索的最终目标,是给搜索对象现实压力和惩罚。但是即使在现实生活当中进行攻击,网民也常常不是直接付诸惩罚行动,而是以说话的方式表达不满。如在“死亡博客”事件中,王菲和第三者的个人资料及其家人的姓名、电话、地址、单位等均被公开。有网友不断给王菲发送恐吓邮件;有网友聚集在王菲单位门口进行威胁;有网友在半夜打电话责骂王菲家人;有网友在王家贴上“无良王家,害死贤妻”的白色挽联。但是这种攻击依然是话语表达,而不是直接的身体接触。这种话语表达,是网民对搜索对象“良知”的呼唤,不过这种呼唤缺乏对搜索对象生活情境的深切把握和存在方式的尊重,依然属于闲谈范畴。这种极端表达使人肉搜索溢出网络来到现实生活中,并对搜索对象付诸现实的、直接的伤害。

四、结语

欧文·戈夫曼说,社会规矩一旦被破坏,恢复措施就会出现,“破坏遭到中止,损失得以弥补”。维护和恢复社会规范的方式之一,是让偏离规范者蒙受污名,使其丢脸或者会丢脸。在人肉搜索当中,角色失调引发的社会事件,吸引了网民的集体窥视。去角落化的社会平台使搜索指令和身份确认畅通无阻,被搜索者的个人信息敞开于公众面前。由于被置于“道德洼地”,搜索对象不免受人指指点点。如此看来,作为以舆论监督方式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网络样本,人肉搜索固然有其弊端而引发了争议(这里要反问一句,哪个手段没有副作用呢),却是社会规范的召唤手段。

通过过程分析可以发现,这种对社会规范的召唤,是被窥视欲望持续推动的。一旦角色失调发生,窥视欲望形成,后续环节就很难控制。也就是说,社会角色失调引发“网络围观”之后,搜索对象就被置于由人监视、任人评说的位置,甚至不免受到现实伤害。因此,对人们来说,要想规避人肉搜索,最好的方式是不要吸引社会的注意力。怎么才不会被社会注意呢?套用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的箴言说明,规避人肉搜索的基础是“认识你自己”,即理解社会赋予自己的角色,理解社会情境约定的期待;同时“做好你自己”,按照社会规范行事。

注释

①李岩、李东晓:《道德话语的生产性力量及中国式“人肉搜索”的勃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②参见陈正辉:《“人肉搜索”的伦理思考》,《现代传播》2009年第5期。③参见刘晗:《隐私权、言论自由与中国网民文化:人肉搜索的规制困境》,《中外法学》2011年第4期。④参见刘丹凌:《传播学视域中的“人肉搜索”》,《中州学刊》2009年第1期。⑤[美]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宋立宏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73、6、173页。⑥⑦[美]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冯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182页。⑧[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0页。⑨[美]保罗·莱文森:《数字麦克鲁汉——信息化新纪元指南》,何道宽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02页。⑩[美]参见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杜永明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62页。[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157、215、322页。参见《巴赫金全集》第六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0页。

责任编辑:沐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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