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
2015-10-08齐英艳
红旗文稿 2015年15期
齐英艳
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在中国,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经历过为人民利益流血牺牲、英勇奋斗的艰苦光荣历程,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拥有着丰富的领导、组织人民为人民自身利益奋斗的政治经验,也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能够吸引和凝聚社会各界英才,更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严肃的纪律性,能够成为带领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可以说,正是由于党的先进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既有资格、也有能力来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近代以来,为了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中国的农民阶级、资产阶级特别是其先进分子都曾历经千辛万苦,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道路,但都没有完成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1921年,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实现了历史性的结合,诞生了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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