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认识西方政治民主制度
2015-10-08徐大同
红旗文稿 2015年15期
关键词:国家
徐大同
政治民主,从本义上来说是一种国家的统治形式和方法。这种形式和方法,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存在。据有关古希腊历史著作的记载,古代雅典人民经过长期斗争和多次改革,直到公元前5世纪才逐渐建立起民主制的城邦国家。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和《雅典政制》中提出,这种城邦形式体现了自由、平等和法治等特性,并具有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但是,这种政治民主制度是非常粗糙的、残缺不全的。首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劳动者——奴隶未被当做人来对待,被称为“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根本不能享受任何权利。其次,女人和外邦人虽属自由人,但也不能参加民主政治生活。实际上,只有少数希腊男性自由人才享有公民权,才能参与民主政治活动。另外,这种政体形式很容易被野心家篡夺,蜕变为僭主统治。
到了公元15、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壮大,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提出了建立民主政治的要求,西方政治民主制度才逐渐发展成为完整的政治体制。
一、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制度没有统一模式 首先要明确指出,国家的政体形式和国家的统治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正是在这一点上,列宁说:“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他们在论述国家问题的时候,混淆了国家的政体形式和统治形式,将实在具体的国家统治制度形而上化、抽象化,借此掩盖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本质,妄图掩盖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属性,即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制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权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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