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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武器化与中国国家安全突围

2015-09-29蒋建忠

世界知识 2015年18期
关键词:总体目标外空民用

蒋建忠

在满足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这个总体目标下,扩大中国太空政策的国际认同、争取在制定相关国际条约时取得一定话语权。

什么是太空武器?中国的定义简明扼要:布置在太空轨道上的对地攻击或者对任何地方攻击的武器就是太空武器。太空武器化和太空军事化还是有区别的。太空武器化的范畴应该小于太空军事化。例如,利用卫星开展的观测、情报、通讯、指挥等活动,不属于太空武器化范畴,但属于太空军事化范畴。那么什么是太空武器化呢?举例来说,布置反卫星武器、反弹道导弹等等,这是已经进入了实用的阶段的武器,我们称之为太空武器化。

当前太空武器化已经渐渐成形。俄、美都建立了自己的天军。

这是因为,太空武器有常规武器或核武器所没有的功能和作用。太空武器是一种有效的战略威慑。在禁止使用核武器的条件下,太空武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禁止核武器带来的影响。例如从高空下来的动能武器,威力不低于一般的核武器,但是可以被作为常规武器对待。而在信息时代,太空的作用更加突出。

太空武器化对全球安全有什么影响?

其一,它造成一种权力性的失衡,降低了全球的战略稳定性。现在美国独霸太空,中国怎么办,其它国家怎么办?惟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可以制衡美国的武器。比如现在很多国家都在发展反卫星武器。因为美国太空武器中包括作战力量的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通过卫星搜索情报,所以摧毁其卫星是个好的办法。在这种状态下。怎样保护我们的太空安全?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力量更强大。

其二,制度性的不足导致了太空环境危机的加剧。在国际上对于太空的规范性条约、制度很少。其中有几个很大的问题:对于太空武器仅仅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没有具体内容,对于太空武器限制的太少;相关的措施很难进行;即使实施,也会有很大消极后果,例如摧毁卫星后造成很多碎片,导致太空成了“自杀式”环境,对每个国家都是不利的。

其三,话语性权益的失语与太空军队区分难度加大。布置在太空的什么设施属于太空武器,什么设施属于民用,是难以区分的。例如美国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起初是军用的,后来就变成民用了。现在所有的协定和机制中对二者的区分都没有详细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怎样确定自己的外空安全战略框架?

首先要明确中国的战略目标是什么。我们的总体目标就是满足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这四个方面的需要。在这个总体目标下,扩大中国太空政策的国际认同、争取在今后制定相关国际条约时取得一定话语权等等,都是我们的具体目标。我认为首先就是要确保中国外空安全非对称的威慑战略点。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靠与美国全面竞争是不可能的。那么怎么办?

一是要有一个武器,能够“一招制敌”。但是也不能谋求太空军事技术一时的进攻性优势,而是一个非对称性的战略威慑能力。

二是做到顶层设计,统筹好军、民、商各方利益的战略规划能力。要把军用、民用、商业区分开来,要引入民用、商业的资金。

三是协调配合一致对外的舆论调控能力。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调整。一要组建一支有中国特色的外空部队。一些外空技术完全可以通过民用的或者民间的人员来进行,这些人就是“预备队”,一旦需要就可以转到军用方面来。二要组建一所外空作战学院,克服目前中国军事院校把装备跟指挥完全分开的做法,把装备与指挥融合在一起。

再次是从法制方面来看。当前有关外空的法律制度是很少的,而且规定的内容都比较宽泛。今后的法律制度应该更多地做出具体规定,比如私人资本、商业资本怎样进入太空领域,怎样通过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推动我们军事发展。

最后是国际合作。现在要跟美国或者跟哪些国家进行多边谈判达成一个协议是很难的。但是可以在有可能的领域里逐步地进行。比如在中美之间可以设定一个范围,如在距地面100~300公里的空间允许太空武器化,而在300公里以上的空间,两国要通过协定禁止武器化,也就是说逐步达到禁止太空武器化的目的。跟美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合作,但要有一定的原则,第一就是非转换的原则。就是说我们跟美国的合作是民用方面的合作,不能转化成军用方面的合作。第二是互惠的合作,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逐步跟美国达成一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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