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位一体不断创新人大内务司法工作
2015-09-29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家聪
天津人大 2015年3期
关键词:监督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家聪
坚持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位一体不断创新人大内务司法工作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家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以创新促发展,向创新要成果,不墨守成规,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前提下,从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积极开拓、不断探索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到“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加以协同推进,以立法强监督,以监督促立法,同时把发挥代表作用融入到立法、监督工作中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根据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确定立法和监督工作的主题
在每年确定工作主题时,内务司法委都把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工作内容的重要来源之一,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能够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关切,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健康成长环境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立法议案或者建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精神,制定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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