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护航学校安全协力共建平安校园
——《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解读
2015-09-25张晓彬
天津人大 2015年8期
张晓彬
立法护航学校安全协力共建平安校园
——《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解读
张晓彬
2015年7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于规范和促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部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学校安全问题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发展。目前,一些学校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有的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保安人员和安全设施配套不到位,有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周边环境对学校安全影响很大,意外事故时有发生。由于国家还没有学校安全方面的专项立法,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本市实际、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学校安全地方性法规,为学校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条例适用于哪些学校?其基本原则是什么?
该条例共6章50条,以明确各方面责任为主线,规定了学校、政府有关部门、学生及其监护人等方面的责任。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安全工作。条例的这一适用范围,主要是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包括以成年人为主的大学、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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