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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组织纪律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5-09-15吴丽娜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7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摘 要:增强组织纪律性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的问题,如何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是新形势下必须探讨的一个问题。笔者通过工作经历,加以探讨。

关键词:检察机关;组织纪律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是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问题。重视增强组织纪律,是维护中央权威、落实十八大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和惩治与预防腐败的重大责任,更注重纪律的严明,更要增强组织纪律性。如何增强组织纪律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呢,笔者认为要从增强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教育;加强“一岗双责”;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到位;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

一、“一岗双责”,两不误、两促进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相互促进。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负责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问题。

二、强化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教育

近年来,检察机关机关非常重视加强纪律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一要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自律意识。结合每年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帮助干警正确去认识和解决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和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各项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政委“五条禁令”、高检院对领导干部“六个严禁”的要求,省院“六条禁止性规定”,总结剖析办案事故中的深刻教训,按照党委及上级院的要求,从执法办案和监督制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入手,抓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三要开展警示教育,牢筑思想道德防线。通过组织干警听取先进个人事迹报告,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内部发生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对检察干警进行深入的警示教育,让干警吸取前车之鉴,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到位

(1)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制度是保障,要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检委会工作制度》等廉洁自律规章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利运用的监督力度,杜绝个人主义。

(2)要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坚持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认真自我剖析,敢于发现问题,自我批评与互相批评。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3)要加强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制约。紧紧围绕检察执法活动及与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环节,加强监督防范工作。把对执法活动和执法过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自侦办案、扣押冻结款物作为重点监督,强化监督措施和手段,保证监督实效。每年定期开展专项检务督查活动,对自侦案件扣押款物进行全面督查,对同步录音录像随时突击抽查,注重办案的规范化、文明化。

(4)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拓宽监督方式和渠道,对办案人员全方位、全时限的纪律监督和管理,管好干部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和纠正,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1)要建立责任思想教育机制。检察机关要始终把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教育,作为夯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思想基础,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使之进一步明确责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发展之间是相互保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从而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

(2)要明确责任分解细化机制。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订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将责任任务具体分解为领导机构、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和工作创新等各个指标,同时将各项指标量化,设置基础分,各单项实行加减分。在责任分解过程中,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结合实际,增强责任分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要完善责任考核评比机制。首先明确责任主体考核。实行“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考核制度,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建立上下级联系负责制度,将反腐倡廉工作逐级落实到人。其次丰富检查方式方法。坚持“听、查、访、评”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责任考核的全面性。“听”就是听取责任人关于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汇报;“查”就是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量化指标,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工作落实情况;“访”就是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走访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听取意见;“评”就是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的评议和意见。同时把责任制考核结果都要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戒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要强化责任效果追究机制。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组的要求,对违反责任制要求的违法违纪问题和人员坚决进行查处。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制的追究重点,充分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坚持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作者简介:

吴丽娜(1985~),女,汉族,福建莆田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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