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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践与思考

2015-09-10史枚翎

廉政瞭望 2015年6期

史枚翎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深入开展,我省农产品流通方式不断创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从而大大加快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2013年,浙江省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近100亿元,约占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约70%,居全国首位。据统计,2014年全省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破200亿元,是上年的2倍。实际上,利用互联网技术,突破传统要素和渠道制约,不断融合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与特色产业,浙江出现了很多新的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给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多种模式实际上是与发展条件相适应的,发展路径和经验值得借鉴。

一、基于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淘宝村模式

据阿里研究院调查,“淘宝村”是大量网商聚集在某个村落,以淘宝为主要交易平台,以淘宝电商生态系统为依托,形成规模和协同效应的网络商业群聚现象。淘宝村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条原则:(1)交易场所:经营场所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元;(2)交易规模: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3)网商规模:本村活跃网店数量达到100家以上,或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10%以上。

自2009年开始,经历萌芽、生长、蔓延等几个阶段后,目前无论从数量、网店总数和就业来看,淘宝村正步入“大繁荣时代”。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14)》显示,淘宝村数量已有211个,其中浙江省就达62个,网店超过7万家,直接就业超过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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