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必须重视村民参与
2015-09-10张勃
决策探索 2015年18期
张勃
2012年以来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在我国迅速兴起,目前已有2555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单,而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评审工作业已启动。这一行动是由政府推动并实施的,而想真正实现传统村落保护的目标,需要全社会多种主体的共同参与——村民则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甚至是保护行动顺利开展和能否最终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村民参与的必要性
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行动的过程,是村民逐渐形成并深化对村落价值和意义认识的过程,是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的过程,也是提高村民在保护行动中主体性发挥和话语权表达的过程,是重新形成文化身份感,并与其他主体共同协商决策的过程,有助于他们形成保护传统村落的文化自觉意识,增进参与村落事务的能力与信心,从而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村落的主人,村民对于村落保护与发展有主张的权利。对于村落是不是要纳入国家的政策保护行动,以及村落保护发展的道路选择、利益分配等方面,村民理应有最高的参与度和充分的话语权。没有他们参与的传统村落保护,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村民是保护行动主要任务实现的主体。保护文化遗产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这意味着不仅要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要全面保护村落中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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